璧山区“十四五”水文现代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璧山区“十四五”水文现代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十四五”水文现代化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2〕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各镇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璧山区“十四五”水文现代化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内容包括八塘水文站、健龙(璧城街道)水文站、梅江水文站、石院(丁家街道)水文站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设备,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设备等。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778.99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84.******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包括《壁山区“十四五”水文现代化建设项目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2.4.2本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实施:
1.本工程土方开挖料考虑现场处理,不外运。
2.本工程采用自拌混凝土。
3.本工程土建工程量较小,不考虑其他临时工程。
4.本工程所需种植土按利用现场土壤考虑。
5.梅江水文站的H-ADCP固定在原有的河堤上,不需要固定在基岩上;双轨固定式雷达缆道基座在原始土层上。
6.各厂家的生产在线泥沙监测设备支架尺寸不一致,基础图需要中标厂家根据支架尺寸提供,本次招标按4.5万元暂估。
2.4.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 5 年,指投标人在 2018 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 | 代理机构: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鲍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6*****955 | 联系电话: | 199*****41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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