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客车【二次招标公告

通勤客车【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赤峰东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检修公司通勤客车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XTWZB15-111

日 期: 2015年10月09日

1.1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赤峰东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网址:http://)和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 www.cgdcbidding.com)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投标的客车品牌须是成熟的质量稳定客车。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区域经销商,可以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合同条款6.1交货期。

1.2.9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2.12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2.1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通勤客车
1、投标人的客车生产厂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800万人民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3000万人民币,注册资金须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以上标的物五个同等规模或相似并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包括:对应于招标标的物的合同复印件、时间(应标明投运时间)、地点、用户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数量及规格型号等。

3、投标人须出示由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出具的与本次标的物型号、参数相同或相似的型式试验报告。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以下简称标的物)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2日起-2015年10月29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1.8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9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服中心联系。

1.10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物资名称和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交货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 (元或比例)

1
通勤客车
2
1200.00
以合同签订到货日期为准
GDCX-XTWZB15-111
50000.00

1.1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锦和大厦。(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长顺路6号,具体会场见会议地路标。

1.13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15:00整,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锦和大厦。(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长顺路6号,具体会场见会议地路标。

1.14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5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21

1.16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 赤峰东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检修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

邮 编: 024070

传 真: ****-*******

联 系 人: 袁振宇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 编: 100055

电 话:********00-8148 (项目经理座机)

传 真:****-*******

邮 箱:zhaojianbo2118@126.com

联 系 人: 赵建博(购买招标文件请与1.9中联系人联系)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

邮编:100055

邮箱:********00@b.qq.com">********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会员注册电话:********00-1-8040、8045

会员费发票查询电话:********00-1-8042

标书购买电话:********00-1-80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东元 电力 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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