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
一体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众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于2023年7月19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YGZY-******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46.40万元
采购需求: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采购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是否 进口 | 预算 | 最高 限价 |
1 | 智能诉状自助终端 | 台 | 1 | 否 | 46.4万元 | 46.4万元 |
2 | 智能诉状自助终端-文本书写工具 | 套 | 1 | 否 | ||
3 | 自助阅卷终端 | 台 | 1 | 否 | ||
4 | 智能访客一体机 | 台 | 1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③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④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⑤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响应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并扫描加盖公司鲜章。
(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正。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地址:甘肃众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未购买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19日15:00之前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7楼西会议室递交投标响应性文件(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联 系 人:魏鹏
联系方式:0937-*******;0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众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如意庭院商铺165-5号
联系人:高娟
联系方式:199*****50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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