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外迁工程第十批驼峰摘钩控显系统、驼峰自动化设备、驼峰自动化控制系统、驼峰调速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外迁工程第十批驼峰摘钩控显系统、驼峰自动化设备、驼峰自动化控制系统、驼峰调速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外迁工程第十批驼峰摘钩控显系统、驼峰自动化设备、驼峰自动化控制系统、驼峰调速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SZ2023-002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通化地区普速外迁工程第十批驼峰摘钩控显系统、驼峰自动化设备、驼峰自动化控制系统、驼峰调速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A01-驼峰摘钩控显系统,A03-驼峰自动化控制系统,A04-驼峰调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A01-驼峰摘钩控显系统,A03-驼峰自动化控制系统,A04-驼峰调速设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A01-驼峰摘钩控显系统,A03-驼峰自动化控制系统,A04-驼峰调速设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经销商。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20年和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生产企业无合同违约现象。
5.投标人须提供在铁路大中型或国家相关重点工程近五年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影印件)。
6.投标人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或局集团公司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7.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3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上午),下午13: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A01-驼峰摘钩控显系统:200元、A03-驼峰自动化控制系统:200元、A04-驼峰调速设备: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 09:00,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8:00时起至2023年7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进行文件获取。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驼峰摘钩控显系统:7000元、A03-驼峰自动化控制系统:*****元、A04-驼峰调速设备:*****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8.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定标方法
6.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
6.2定标方法:结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评委会推荐排名第一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立项人:李纯
立项人电话:138*****5830431-********
技术咨询人:潘立君
技术咨询人电话:139*****022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24-********
8.3需要招标人澄清问题的,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至招标人、招标机构邮箱(盖公章扫描)。
采购人邮件:cczhbwz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gswyj@163.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092********
财务科长:024-********
发票联系人:024-********
文件工本费、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3年06月28日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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