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竞价公告

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竞价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一批台式电脑、笔试本电脑、打印机等16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公开询价。

  一、项目内容

  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的报废资产处置。本项目账面价值合计*****.00元,由于本次处置的通用设备和家具的账面原值在10万元以下,按规定不需通过进行价值(残值)评估。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

  2、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包括相应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委托下游单位(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处置合同等资料,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竞价流程

  (1)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3年7月3日下午17:30前发送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mhbjdc@163.com。

  (2)我中心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各意向竞买方携带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

  现场查验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11:00至11:30。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3)竞买方进行报价及开标。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开标由本局相关人员及各竞买方统一公开拆封报价书,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

  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11:40。

  四、结果公布

  竞价结果将通过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编:******

  项目联系人:何生,联系电话:0750-*******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梁生,联系电话:0750-*******,jmhbjdc@163.com。


  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2023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报废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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