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制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试点工作宣传资料的询价公告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制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试点工作宣传资料的询价公告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冀农办〔2022〕19号)要求,为宣传普及党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普惠金融服务和投融资政策,拟印制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试点工作宣传资料,设计印制服务商按有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试点工作宣传资料项目
二、采购内容
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试点工作宣传资料总预算为20万元,印制宣传材料详情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制作要求 数量 报价上限
(万元)
1 名片 90mm×50mm 300g铜版,覆亚膜 3万张 0.25
2 金融知识手册 单页尺寸不小于32K,每册包括正文共8页(页指正反两个页码) 1.128g铜版纸彩印
2.封面封底根据设计方案自行决定
3.骑马钉装订
4.包含手册设计
3万份 1.5
3 无纺布手提袋 30cm(宽)*40cm(高)*10cm(底宽和侧宽) 手提袋双面印字 2万个 3
4 易拉宝 80cm*200cm 架体为铝合金材质,海报为写真纸 664个 7
5 宣传条幅 70cm*500cm(预计) 尼龙牛津布 664条 1.5
6 水杯 容量不少于500ml 塑料便携水杯,杯体印字 4000个 4
7 毛巾 75cm*35cm(或同等规格) 纯棉毛巾 4000条 2.75
合计 20
报价内容需包括:宣传材料设计、制作费,运输费,税费等。交货时间及地址在签订合同中确定。
三、相关要求
1.供货方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货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要有与本项目物品相关的经营范围;
3.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可互相持股、法人之间不能是亲属关系、企业之间不可以有利益关联和管理关系;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中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需做出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承诺书中需列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此次采购活动(即与其他参与招投采购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与采购人无利害关系的承诺。
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28日起至6月30日期间,将报价文件(一式5份)于6月30日17时前送至廊坊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科(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403室),逾期不再接收材料。也可采取邮政EMS快递方式报送,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3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资料 试点 制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