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84破6号河南速之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评估公司公告
2023豫0184破6号河南速之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评估公司公告
河南速之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评估公司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01破申169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河南速之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之美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4月18日,作出(2023)豫01破申169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由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新郑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9日指定河南大周律师事务所担任速之美公司管理人。现管理人拟对该案件涉及的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进行处置拍卖,需要对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进行资产评估,公开选聘资产评估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设计及施工;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标识标牌设计;展览展示策划;批发兼零售:建筑装饰材料。
项目名称:河南速之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资产评估公司
项目需求:为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拍卖提供价值参考
项目评估范围:债务人办公场所包含大量的办公用品、装修样品(主要为多种类办公设备、冰箱以及空调若干台,大量桌椅以及装饰装修样品等,以现场为准)。
二、待评估财产状况
速之美公司办公场所所有的动产(主要为办公设备、厨卫用品若干、冰箱及空调若干台、大量装饰装修样品等以现场为准)实际状况以现场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与本案河南速之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提供承诺书);
(三)本项目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相应资质;
(四)投标人需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价要求
管理人将根据价格最低的原则,若最低价格有两家报名机构一致,将由评审小组根据材料择优选聘。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申报机构请于2023年7月7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密封):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评估团队建设情况;
(三)申报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入选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相关证明;
(四)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公司负责人作为经办人,无需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承诺函(投标人与本案河南速之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六)拟推荐从事评估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和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八)项目报价表;
(九)参与本案的综合服务方案。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7:00
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楷林 IFC D座19楼
接收人:河南速之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名称:河南速之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楷林IFC D座19楼
联系人:栗庆欢,电话:182*****860
八、选定及确认的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及服务方案等事项择优选择,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本管理人将根据新郑市人民法院要求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新郑市人民法院的要求,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书面方案的相关情况选择最终的评估机构并报新郑市人民法院备案。
九、评估费用的支付
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评估费用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支付,采用先完成评估工作后付费的方式,于破产财产分配时作为破产费用予以支付。
河南速之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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