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数字超声显像诊断仪招标公告
全数字超声显像诊断仪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现就崇仁县河上镇中心卫生院全数字超声显像诊断仪询价采购,邀请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预算价:59000元 数量 :一台
(二)项目内容:
数字超声显像诊断仪技术参数
一、设备用途: 腹部、血管、乳腺、妇产科、浅表结构、肌肉骨骼、泌尿科、儿科/新生儿,小器官等
二、技术性能
1.全数字化主机
2.12英寸以上高分辨率无闪烁显示器
3.背景光操作面板
4.支持中文、英文语言界面显示
5.多倍信号并行处理技术
6.宽带数字声束形成器,数字式可变孔径及动态变迹
7.数字全程动态聚焦
8.全数字波束形成器
*9.探头自动冻结保护功能
10.英文输入及中文输入,包括五笔输入法及拼音输入法
11.所配软件为最新版本,系统有可升级能力
12.灰阶度:≥256级
13.扫描方式:B、2B、4B、M、B/M
14.扫描深度≥22cm
15.TGC控制≥8段
16.总增益调节:0-100dB
*17.动态范围: ≥100 dB
18.预设条件:≥10种,用户可以自定义条件预设,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
*19.腹部凸阵探头:2.0/3.0/3.5/4.2/5.0MHZ五段变频(需提供探头频率变化的证明文件)
*20.放大功能:可实时漫游放大及冻结后放大
21.B型图谱≥10种
*22.可选体位标记≥30种
23.M型增益独立可调
24.电影回放≥256帧
25.探头接口≥2个
26.配备一般测量、腹部测量、妇产科测量、心脏功能测量、泌尿科测量、外周血管测量、小器官测量、矫形外科测量及报告软件
27.有穿刺引导线,可选配穿刺架
*28投标产品或制造商资格:获得CMD认证、CE认证、ISO9001、取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及连续十五年获得工商部门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件加盖公章)
*29、电源电压适应范围:AC100V-240V(提供注册检验报告证明复件加盖公章)
30.接口:USB接口、VIDEO OUT、PRINTER REMOTE、VGA输出、RJ-45
*31、所投型号在省内有公立医院政府招标用户;系列黑白超
产品省内三甲医院有两台或以上装机用户。(需复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基本配置
1、全数字化主机:一台
2、腹部凸阵探头:五段变频(2.0/3.0/3.5/4.2/5.0MHZ)1只
3、显示器:12寸逐行扫描、无闪烁CRT显示器
4、技术文件:仪器操作说明书、安装指南等
5、保修期:主机和探头均保修≥18个月
注: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是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 供应商出具生产厂家专业生产超声诊断仪器10年以上(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的复件并加盖公章)
4、中标单位提供标货物参数必须与询价文件技术参数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承诺对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期,期间由卖方免费保修,质保期之后是常维修发生的费用由卖方免费维修,但可以取合理的零配件材料费。
6、评审时取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货物成交人。
7、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废标处理。
(三)报价人须知:
1、询价报名费100元人民币。投标时需缴纳贰仟元保证金(现金),未成交者在确定成交人后无息退还,成交者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询价响应文件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报价)时间:2015年10月30 日下午15:30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崇仁县财政局会议室四楼。
3、报价人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否则,该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应包括货物、运输、装卸货、调试完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1.10%(下浮30%)
500-1000
0.80%(下浮50%)
1000-5000
0.50%(下浮80%)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成交人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
5、交货地点:崇仁县河上镇中心卫生院。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5天内安装验收合格。
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8、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9、报价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包括①货物清单报价表及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加盖公章);②报价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及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未按以上要求装订,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1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货物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12、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采购单位:崇仁县河上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邬主任 电话:150*****048
联系地址:抚州市崇仁县河上镇龙江路2 号
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
联系人:刘雪峰 联系电话:13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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