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利村乡公办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二次公告)

于都县利村乡公办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赣建于都(施)招字【2015】第62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于都县利村乡人民政府招标工程项目于都县利村乡公办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于都县利村乡花坛村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于发改审字【2014】106号
项目总投资47.00 万元本项目投资47.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10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0.00 平方米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于都县利村乡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包括围墙(含侧门)、片石挡土墙、地面硬化(部分为塑胶场地)及地面给排水、园路及园林绿化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拟派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其他要求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 (6)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7)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8)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2、本工程委托代理人由建造师担任。3、本工程投标建造师必须与报名建造师一致,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4、招标文件发售费用400元在投标截止前开标现场缴纳。
联系人谢金慧联系电话

152*****546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招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经办人:(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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