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安保项目(标线部分)招标公告
农村公路安保项目(标线部分)招标公告
定陶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安保项目(标线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定陶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安保项目(标线部分)
二、采购项目编号: SJHDHZ-2015-07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 | 定陶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安保项目(标线部分) | 1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本项目要求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会议,不接受委托。否则视为投标企业未到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67.5万元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定陶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方式: 当面售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⑥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为确保择优选择供应商,现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2015年11月2日16:00分前缴纳信誉保证金7万元,并在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信誉保证金交纳收据,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报县政府同意后退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注:信誉保证金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定陶县农村信用合作社;
开户名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号:4024 7530 0809;
账号:9170 1176 0004 2050 0027 30
4.售价: 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 11月 3 日 08 时 00分至2015 年 11 月 3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定陶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 年 11 月 3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定陶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定陶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定陶县青年路南段
联 系 人: 孔先生
联系方式: 186*****96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菏泽市牡丹路与中华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卞萌 张腾
联系方式: 158*****096 150*****101 0530- *******转603
发 布 人: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5 年 10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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