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1.项目概况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采购内容:
依据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生活水平变化趋势,综合土地原用途、资源禀赋条件、产值、区位、供需关系以及人口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公布的现行征地区片价进行调整,做好与周边行政区域的平衡衔接,编制修订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将方案报送市局、省厅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完成征地区片价公布实施和数据库更新。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经省政府审批,公布实施后结束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
1.5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或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工作日8:30--11:00、13:00--17:00北京时间)至河北众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领取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汇强大厦A座1509室。
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3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提供纸质版,只提供电子版。
4.投标最高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00元)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冀财采【2021】7号文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汇强大厦A座1509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磋商时间: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
7.2磋商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汇强大厦A座1509室河北众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瑞斌/189*****266
采购代理公司:河北众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佟艳稳/13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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