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16—2017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第二次澄清公告

宜昌市2016—2017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遴选申请人:
根据有关遴选申请人的要求,现对《宜昌市2016—2017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遴选公告中遴选申请人资质及业绩要求1 “遴选申请人注册地在湖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乙级以上招标资质”与第二章1.3遴选申请人资格条件及第三章遴选办法前附表中2.2.2招标代理资质内容不一致,现更改为“遴选申请人注册地在湖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财库〔2014〕122号文件的规定”。
二、第三章遴选办法前附表中2.1.2技术力量及人员配备中“项目组代理从业人员具备《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不得少于6人”现更改为“项目组代理从业人员具备《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者经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合格不得少于6人”。
三、第三章遴选办法前附表中2.2.2(1)招采信息平台的评审标准中(保留一位小数,下同)现更改为(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四、《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书》中的“不向遴选申请人收取标书费”,现更改为“不向参与宜昌市2016—2017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的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五、原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7日11时,现更改为2015年10月30日10时,开标地点不变。

采购人:宜昌市卫生科技信息中心
联系人:吴执军,联系电话(含手机):*******189*****699
郑 佳,联系电话(含手机):*******186*****994




2015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耗材 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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