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市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XCS2023(00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市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3万元,招标人为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市内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e
(001)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市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市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一依法设立,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且
住所地在宜宾市范围内:
(二)近三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具有为国有投资运营平台国有企业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成功处理过涉诉案件。
说明:以上资料在报名和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菜茵河畔阳光半岛独幢商业6号103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业独幢6号305会议室
七其他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工作质量,防控公司法
律风险,现需启动公司2023年度市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兹邀请符合本项目
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服务内容
(一)提供法律和政策信息
(二)合法性审查
(三)法律咨询和支撑
(四)法治文化建设
(五)诉讼案件及其他纠纷处理
(六)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四川省宜宾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将从商务价格服务方案机构资信人员配置四个方面,按100
分制进行综合评审。
四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住所地在宜
宾市范围内:
(二)近三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具有为国有投资运营平台国有企业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成功处理过涉诉案件。
说明:以上资料在报名和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3年6月29日9:00至2023年7月4日17:30北京时间,工作
日工作时间为9:00时至17:30时)到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
业独幢6号103办公室持以下证件领取招标文件,或在上述时间内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版扫
描件发送至yfzjtz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资料:
(一)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及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二)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副本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加盖
单位鲜章)。
只有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律师事务所才能参与投标。
六招标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本项目将通过宜发展集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宜宾企业路阳光
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
(二)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9:30
(三)开标地点: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
半岛商业独幢6号305会议室)以线下及线上视频会形式开标,请各投标人准时参会。
(四)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竟标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7月11
日9:30之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到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
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独幢商业6号103室,邮编:644000,收件人:司续霞,电话:
15739574132,逾时不再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七评审方法
总115040
本次竞争性磋商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当场宣布评审结果,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第一名。
八最高限价
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26.3万元/年,该费用包含常年法律顾问费及坐班律师费用,坐班
律师薪酬含税及五险一金等统一由律所发放。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
费用。
九结果通知
评审委员会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完成内部审
签流程后发送中标通知书。未入围的机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保密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诚信原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
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一)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所有相关费用,我公司在任何情况
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我公司纪检监察部审计部将全程参与本次律师事务所竞争性磋商招标各环节的监督
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标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梁彬业务0831-2332534,13890967937:
司续霞招投标
0831-2332534,15739574132
(四)未尽事宜,以我公司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部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商业独栋6号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联系人:司续霞
电
话:0831-2332534
电子邮件:yfzjtzbe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