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公函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对进口干燥窑及配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施工资质、有施工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施工单位,请与7月3日08:00前将报价函上报至投标网址:
http://221.1.83.115:9001/ebvp/login/forLogin
http://www.luligroup.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806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一、投标单位要求及施工范围:
1.1 工程名称:湖南鲁丽木业有限公司进口干燥窑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湖南鲁丽木业有限公司院内;
1.3 投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关安装资质(附相关许可资质文件),并为所有安装人员购买不低于80万元的商业保险,安装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件;
1.4 施工范围:
1.4.1进口干燥窑一套及国产干燥窑推进器2台、国产干燥窑冷凝水回收装置一台、轨道安装、干燥窑及周围10米内管道安装等;
1.4.2 干燥窑配套的电缆电线/桥架安装:从干燥窑MCC柜安装开始至设备用电点、甲方要求增加的电气原件安装;
1.4.3 甲方提供主材、设备、油漆。
乙方包辅材、吊车及施工工具,提供竣工材料2份、工程范围内的三级10%无损探伤拍片、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应收取的监检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垫付,出具特检院监督检验报告并提供相关发票后甲方与乙方结算。
根据施工图提报总价。
1.4.4 不包括如下范围:给排水管道、照明及检修电路、防雷接地、所有土石方、预埋及一二次灌浆及钢筋混凝土等土建工程。
1.5工期要求:
1.5.1 进口干燥窑及配套设备时间节点:2023年7月15日开始安装;10月15日前安装完毕;
1.5.2 甲方应确保设备及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连续性,保证承包方派驻人员连续有效的工作。
1.6 承包方式:
1.6.1本工程承包形式为包工不包料,所有主材均为甲方提供;
1.6.2承包单位应提供所有的安装工具及设备,包括起吊设备;
1.6.3本工程的包干价格包括了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消耗性材料、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1.7 工程价款:
具体计价方式详见“进口干燥窑安装工程报价表”,其中:
1.7.1 根据上述承包范围包干总价:
进口干燥窑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人民币 元(
元);
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1.7.2 安装工作内容包括:设备在施工场地内卸车、二次搬运、开箱检查就位、位置精调及配合调试。单价含人工费、消耗性辅材费(氧气、乙炔、电焊条、切割片、抹布等消耗性辅材)、机械费、施工场地内二次运输费、施工管理费、清场费及税金等;
1.7.3非标制作安装:
A、按现场机械除锈制作考虑;
B、非标制作安装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消耗性辅材费、机械费、厂内二次运输费、施工管理费及税金等;
1.7.4 所有设备、电缆电线(包括铜鼻子等配件)、桥架、钢材、油漆、稀释剂、螺栓紧固件、密封件、平斜垫铁及金属加工件(即:需要使用刨、车、铣、镗、磨等金属切削机床或锻压铸造设备进行制作的加工件)及各种标准件等所有主材均由甲方供应;
1.7.5 液压管或润滑油管安装所需的专用弯管机等各类似专用工具由承包方提供;
1.7.6 承包方负责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检报备及承担工程范围内的无损探伤拍片及第三方检测费用。
二. 付款方式、双方责任和义务及其他:
2.1.结算方式:双方共同协商,合同中进行约定;
2.2.甲方和承包方责任和义务:
2.2.1工程施工时,甲方提供给承包方施工图纸一式叁套,主要图纸解释权由甲方负责。
2.2.2甲方驻工地代表:正式开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2.3承包方驻工地代表:承包方成立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2.2.4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2.4.1 运输到施工厂区的设备及主材,需运输到承包方指定地点。承包方配合甲方在工地现场进行检验,所有设备及材料(包括备品备件)、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随机技术说明及图纸等资料以及包装材料等均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承包方按工程进度需要办理交接手续领取并妥善保管;
2.2.4.2 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甲供设备、材料质量问题如需由承包方现场处理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费用通过签证的方式解决;
2.2.5 甲方工作
2.2.5.1 负责办理应由甲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2.5.2 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提供设备配件存放间;
2.2.5.3 提供施工通道,施工通道归所有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承包方不得占用、阻塞;
2.2.5.4 为承包方提供施工临时用地及生活与施工设施(如经硬化的非标制作场地,其中:甲方负责提供工厂区域内的宿舍供承包方使用),满足正常施工要求。其它场地不经甲方许可,严禁占用、使用;
2.2.5.5 组织承包方与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进行设计交底,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并现场交验,交验后由承包方负责保护。
2.2.6 承包方工作:
2.2.6.1 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2.6.2 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误,应迅速通知甲方处理,承包方无权变更设计;
2.2.6.3 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施工的有关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如未遵守而受处罚,承包方责任自负;
2.2.6.4 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后,应立即从施工现场撤走其设备、材料、临建设施,并清理好现场,做到人走场清现场净;
2.2.6.5 应严格遵守甲方职权范围内发出的通知、指令,接受并配合甲方的检查;
2.2.6.6 所有设备调试以甲方为主,承包方配合。
2.2.7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2.2.7.1 承包方应于正式开工后三日内与甲方现场代表确认施工方案;
2.2.7.2 承包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2.2.7.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承包方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双方协商并予以实施。
2.2.8工期延误
本工程施工期间如有下列情况而影响工程,确非承包方之过失或疏忽所致者,甲方应给予顺延工期:
2.2.8.1 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
2.2.8.2 甲方要求全部或局部停工;
2.2.8.3 因工程变更而明显影响工期者;
2.2.8.4 甲方应办事未于期限内及时办妥,或其他归责于甲方之原因;
2.2.8.5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2.2.8.6 连续停电或暴雨等异常天气超过5小时;
2.2.8.7 其他由承包方申请经甲方驻地代表核准者。
2.2.9 工程质量等级
全部的安装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设备生产厂的技师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2.10 安全生产
2.2.10.1 承包方应对本工程承包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2.10.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负责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2.11 工程变更
2.2.11 .1 在施工中,如由于甲方或设备厂家原因,造成工程变更修改,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2.2.11 .2 本工程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后期现场增加零星项目 (零工工日单价详见附件,叉车及吊车等机械费用现场按实确认费用签证)现场双方确认费用。
2.2.12 其他要求
2.2.12.1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前一天至我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元),弃标、毁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供应商与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后,未经我公司同意单方终止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扣除其在招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做为支付给我公司的违约金。未中标的新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予以原数返还。账上有余款的客户可到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证明条并加盖“招标保证金专用章”。
2.2.12.2 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2.2.12.3 投标客户每次缴纳保证金必须汇入我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每次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询问我公司业务人员),否则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户 名:湖南鲁丽木业有限公司
账 号:
187*****04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田县支行
2.2.12.4施工时间:合同签订按甲方要求时间内施工完毕,如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因素除外)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12.5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偿更换维修,质保期相应延长。
2.2.12.6反垄断、反暴利条款:
承包方承诺所供施工费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如甲方发现承包方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除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外,承包方自愿按照超出市场价格部分的两倍补偿甲方(甲方有权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2.2.12.7承包方保证条款:
2.2.12.7.1承包方保证项目安装施工不会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能够满足甲方生产需求。如使用期限未达到质保期一半出现质量问题的,所有合同款项均不予结算;如超过质保期一半但未达到质保期限的,承包方自愿对已交付的产品按照合同价格的40%结算。
2.2.12.7.2施工时间:合同签订按甲方要求时间内施工完毕,如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因素除外)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12.7.3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免费进行处理。
2.2.12.8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广龙 移动电话:
159*****939 张厚文 移动电话
187*****231 单位名称:湖南鲁丽木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工业集中区工业南园陶然街
2.2.12.9 标书文件:
要求1正(资质文件、技术方案、商务文件)1副
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
183*****279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进口干燥窑安装工程报价单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量 | 一次报价 | 二次报价 |
1 | 进口干燥窑安装工程 | 进口干燥窑一套及国产干燥窑推进器2台、国产干燥窑冷凝水回收装置一台、轨道安装、干燥窑及周围10米内管道安装等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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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新客户需到公司财务科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中标者待工程完工后退回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接甲方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方包工包辅材,吊车、运输、食宿自理,进厂卫生管理费施工方承担。 |
施工单位 | 建设单位 | 公司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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