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村封闭式网格围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江夏村封闭式网格围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夏村封闭式网格围蔽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新市江夏经济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新市江夏经济发展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夏村封闭式网格围蔽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

2.3工程概况及规模:为对江夏村内部区域进行分隔管理,需对江夏村进行网格式围蔽。围蔽范围为江夏北一街、青龙大街、江夏松猫岭街、江夏白社直街、江夏东一路等道路的合围区域。根据甲方要求,分别采用彩钢瓦围蔽、加固水马围蔽、不锈钢门围蔽及铁艺栏杆、铁艺门围蔽。围蔽范围为江夏北一街、青龙大街、江夏松猫岭街、江夏白直街、江夏东一路等道路的合围区域。围蔽路段总长约3000m,围蔽巷口约60个(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2.5最高投标限价:*******.42元

2.6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编制竣工图、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配合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2 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

3.5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8.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8.4投标人资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9日9时0分至2023年7月 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2.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2.2投标申请人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的信息一览表》中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或上传件,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4.2.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其他补充

5.3.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6月29日9时0分至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3.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6月29日9时0分;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0分至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3开标室(中心本部)。

5.3.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

5.3.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3.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gdhycg.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他说明

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新市江夏经济发展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江夏村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小姐 联系电话:020-********-81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新市江夏经济发展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9号

监管电话:020-********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新市江夏经济发展公司;

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江夏村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暂停该企业参加建设单位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标签: 围蔽 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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