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进出口业务辅助服务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进出口业务辅助服务专有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物流公司进出口业务辅助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物流公司进出口业务辅助服务专有协议 | 服务地点:天津、青岛、湛江、海南和上海等。 服务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源于中海油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辅助服务项目,涉及船舶代理系统、电子船务系统、天津港/临港调度系统、天津VTS系统、单一窗口、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的系统录入工作,中国海油上游进出口系统、关衡系统、单一窗口进出口货物报关服务等。服务地点主要为天津、青岛、湛江、海南和上海等多个作业点。现将上述区域辅助业务服务工作进行委托。 根据甲方及自身需求,提供船舶代理辅助业务服务及货运代理辅助业务服务,负责甲方委托的单一窗口/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录入、文件归档工作、船舶代理系统、电子船务系统、天津港/临港调度系统、天津VTS系统船舶信息备案、单一窗口、海事一网通办平台部分板块录入工作等。 | 2023年07月-08月 |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1)船舶代理服务;或2)货运代理服务业绩,累计合同执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3、报关单位备案证明(查询方式: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 4、国际船舶代理备案证明(查询方式: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http://www.casa.org.cn)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通用服务品类部)
2023年06月29日
标签: 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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