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一学校录播室、实验室及图书室设备再次招标公告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一学校录播室、实验室及图书室设备再次招标公告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一学校委托,对录播室、实验室及图书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一学校录播室、实验室及图书室设备采购
二、采购编号:SXZB-********Z038/03
三、招标内容:本次公开招标共分两包,投标人只可以对其中一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二:各种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
包三:图书室设备采购
上述包均未标注“进口产品”字样,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财政预算金额:
包二:各种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757229.00元
包三:图书室设备采购:¥577000.00元
四、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需具备设备制造商出具的经销或代理许可资格,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4层406室(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交通大厦商务酒店后院)。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如潜在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4)投标企业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上一年度任意一个月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5)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经销或代理许可证明;
6)由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7)其他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6日13:00——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9号华苑宾馆2楼多功能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一学校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
邮政编码:030001
联系人:孟新鸾、邢敏
电话:****-*******
传真:****-*******
E-mail:sxzb-yd@163.com
开户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帐号:141*****601********01
备案单位: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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