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油烟检测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油烟检测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通过对天心区排放的油烟浓度进行检测,了解油烟净化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油烟排放是否达标,进一步加强对餐饮烧行业油烟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二、相关标准:提供本项目服务所使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环保要求。
三、技术规格:单次检测服务费用不得超过1870元,包含检测费、管理费、车辆费、人工费、报告费及税额等与检测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点。
五、服务标准:1、采样点的布设以及样品的采集和制备
(1)采样布点
采样位置优先布设在垂直管道,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3 倍直径,或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1.5 倍直径。当排气管截面积小于0.5㎡ 时,只测一个点,取动压中位值处,超过上述截面积时,按GB/T*****-1996 有关规定进行。
同时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做好采样过程中的影像资料,采样结束后,采样点影像资料及信息传入计算机,并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和修改。
(2)采样准备
为保证每次油烟检测的采集质量,在采样之前,提前做好组织准备工作,由熟练掌握固定污染源采样技术规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队。采样前组织全体成员学习有关技术文件,了解操作技术规程。
(3)采样时间和频次
采样时间应在油烟排放单位正常作业期间,采样次数为连续采样5 次,每次10min。
(4)采样工况
样品采集应在油烟排放单位作业(炒菜、食品加工或其他产生油烟的操作)高峰期进行。对采集后的样品及时送回实验室及时进行检测,当天无法进行检验的样品按照方法要求,保存在冰箱冷藏室中(小于4℃下可保存7 天)。样品采集后均在24 小时内完成分析,特殊情况不超过48 小时。以保证样品的有效性,反应情况客观性,同时保证检测工作的连续性和时效性。
(5)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前,仔细检查采样系统的气密性,保证符合采样规范要求。同时核实排气管道是否具开有采样孔,且满足采样条件。
采样的同时要注意认真填写标签、采样记录、样品登记表,并汇总存档。采样结束应在现场逐项逐个检查,如采样记录表、样品登记表、样袋标签、样品、采样点位图标记等,如发现有缺项、漏项和错误处应及时补齐和修正。
如排烟管道无采样孔,采样人员需现场开孔,采样完成后应当对所开采样孔进行封闭,防止餐饮油烟外溢。
(6)样品运输
样品在运输中严防样品的损失、混淆或沾污并派专人按时送至实验室。接受者与送样者双方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字,样品记录由双方各存一份备查。
(7)样品的制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等饮食业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进行制备。
2、检测分析方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等饮食业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进行检测。
3、检测质量控制
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的目的在于控制检测分析人员的操作误差,以保证测试结果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能够在给定的置信度范围内,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人员:所有参与人员均有相应的教育背景,具备扎实的环境检测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并且所有人员须参加相应培训,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
(2)设备:检测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里的仪器设备,经有资质的单位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里的仪器设备,经有资质的单位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采样:采样点位选取考虑到合适性和代表性,采样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证采样系统的密封性。
(4)样品的保存及运输:凡能做现场测定的项目,均在现场测定,不能现场测定的,加保存剂保存并在保存期内测定。
(5)实验室分析:实验室条件、实验用水、使用试剂、器皿符合相应的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4、油烟检测的技术条款服务要求
(1)油烟检测任务应做到全区覆盖,并按照时间、频次、区域均衡抽样。采样时间应在油烟排放单位正常作业期间,采样次数为连续采样5 次,每次10min。
(2)接到甲方的检测通知后1个小时内必须到现场进行采样,现场采样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整的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一式贰份(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时提供检测报告的电子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成交供应商需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并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是否超标的结论性意见。
(4)成交供应商采样人员在现场采样过程中应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
(5)承诺现场采样人员在采样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好处费或其他与客户约定之外的行为,保证廉洁检测。
(6)采购人指定检测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极端天气无法采样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沟通,再行安排检测工作。
5、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关于油烟检测检验相关规定,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法定效力。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接到甲方的检测通知后1个小时内必须到现场进行采样,现场采样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贰份。
(3)检测公司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4)检测公司对检测数据和检验技术要求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及开发活动。
(5)在合同的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应配合有关部门对采购人监督和检查的义务。
六、验收标准:1.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完成的检测次数中标人凭正式发票每季度结算一次费用。每季度的结算金额=检测单价*实际完成的检测次数。
2、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点。
3、违约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抽样检测。如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每天将按服务总价的1%赔偿给采购人;超过30天将按服务总价的20%赔偿。
4、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否则以虚假响应处理,取消成交资格。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油烟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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