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已由兴安盟水务局以兴水农〔2015〕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法人)为突泉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自治区配套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正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1个标段。

计划服务期:2015年11月8日至2016年3月30日。

招标控制价:321400元

建设内容:新建水源井16眼(机电井);高位水池1座,3根输水管道(球墨铸铁管)长11.99km(DN150、DN350);井群管网连通工程及附属建筑物和工程范围内各建筑物的供配电工程。

招标范围:新建水源井16眼(机电井);高位水池1座,3根输水管道(球墨铸铁管)长11.99km(DN150、DN350);井群管网连通工程及附属建筑物和工程范围内各建筑物的供配电工程,以上工程的监理。

3.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类似经验和业绩;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内蒙古自治区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4近三年(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业绩,无不良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安盟人防大楼)2楼业务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2012年、2013年、2014年度内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③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④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岗位)证书;

⑤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

⑥购买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⑦购买人身份证;

⑧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上午9:30,地点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安盟妇幼保健医院楼)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突泉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蔡云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03室)

邮 编: 010020

联 系 人: 吕艳春 徐斌

电 话: 158*****922 158*****993

传 真:(0471)*******

电子邮件:nmzyzb2008@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锡林支行

账 号:****************67

2015年10月22日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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