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武鸣区马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关于南宁市武鸣区马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质 疑 人: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华东路39号

委托代理人: 杭茜琳

电话: 151*****500

贵公司关于南宁市武鸣区马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3-C3-******-GXJX)的项目采购质疑书,我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以书面形式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经我们认真仔细分析和调查、核实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8.评审校准8.1评审依据3.3④供应商为自然资源部制定《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自然资办发[2020]5号)参编单位的,得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1)仅限定为自然资源部制定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此条评分标准限定为特定单一业主。(2)《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参编单位为: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武汉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指向性明显。(3)本项目为广西南宁武鸣区的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并非省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服务,无需采用制定国家级、省级规范的编制单位。以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答复:本项目工作需要充分理解和吃透国家有关用地政策和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且参与编写《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单位共有12家,分别为: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武汉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不存在特定单一、限定或指定特定供应商。因此,该项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对你公司提供的质疑事项作出如下处理:
1. 质疑事项1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不成立。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投诉。

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公司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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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编制服务采购 总体规划 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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