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州市12345质效提升模块升级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3年宿州市12345质效提升模块升级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需开展宿州市*****质效提升模块升级项目。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上述项目数据编码调整及部门功能模块开发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宿州市*****质效提升模块升级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三、采购需求
严格按照皖政办秘〔2022〕64号及皖政务办秘〔2023〕16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现有热线平台系统数据编码规范进行调整及质效预警、重点事项库、特殊事项、督办队伍等功能模块开发建设。需求及技术梗概如下:
(一)服务清单
1、建设背景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热线办理质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64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数据编码规范(修订版)>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6号)文件要求,对现有系统数据编码进行调整,加强热线工作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为民办事、为企服务的职能作用,要求各地市推进建设质效分析平台,重点提升问题解决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强化重难件办理、治理推诿扯皮、加强信访联动、优化督办方式。计划在*****现有平台的基础上,围绕政策升级建设质效分析平台,为进一步加强热线监管、提高服务质效提供支撑。
2、建设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热线服务“办得了、办得好”为原则,深化热线平台预警督办能力,以督办队伍管理、预警督办库、质效提升判定、重点督办事项库的建设推动重点工单处置办理,压实办理部门责任,提升热线服务质效,推动全省热线服务迈上新台阶。
3、需求清单
序号 | 功能模块 | 详细参数 |
1 | 督办队伍管理 | 需建设督办人员库,统一管理督办人员信息,区分各级各类督办人员角色。 |
2 | 重点人群管理 | 需建设重点人群库,对于从来电次数、地区、姓名、性别多种维度,对一定群体的公众进行管理。 |
3 | 手动入库 | 通过人工判定该工单是否需要督办,如果需要督办,则需支持督办人员通过此模块选择对应工单进行手动入库操作,将其纳入预警督办清单中,进行下一步督办操作。 |
4 | 预警督办库 | 需建立“清单+闭环”工作机制,通过梳理预警类型,制定相应的预警规则,自动识别出需要预警督办的工单,并以清单的形式进行管理,提高督办人员督办效率。主要功能需包含预警类型梳理、预警督办清单。 |
5 | 质效提升判定 | 需支持督办人员在此模块对所有预警督办库中的工单进行进一步人工判定,对于合理诉求且办理单位能够解决的,督办人员选择对应的督办形式进行督办;合理诉求且办理单位反馈处办有难度的,督办人员提级到重点事项督办层级;对于不合理诉求,由督办人员按照统一话术进行结果反馈,终止督办流程。主要功能需包含系统督办、短信督办、电话督办、重点事项督办、督办详情查看、督办办结归档。 |
6 | 重点事项督办库 | 对于经过质效提升判定,提级到重点事项判定的工单,需以该工单处办状态即待办、办理中、已办结分类进行列表展示。针对办理中的工单需提供书面督办、联合督办、现场督办、专项督办四种督办形式。 主要内容需包含待办、办理中、已办结。 |
(二)技术要求
2.1、督办队伍管理
需建设督办人员库,统一管理督办人员信息,区分各级各类督办人员角色。
2.2、重点人群管理
需建设重点人群库,对于从来电次数、地区、姓名、性别多种维度,对一定群体的公众进行管理。
2.3、手动入库
通过人工判定该工单是否需要督办,如果需要督办,则需支持督办人员通过此模块选择对应工单进行手动入库操作,将其纳入预警督办清单中,进行下一步督办操作。
2.4、预警督办库
需建立“清单+闭环”工作机制,通过梳理预警类型,制定相应的预警规则,自动识别出需要预警督办的工单,并以清单的形式进行管理,提高督办人员督办效率。主要功能需包含预警类型梳理、预警督办清单。
2.5、质效提升判定
需支持督办人员在此模块对所有预警督办库中的工单进行进一步人工判定,对于合理诉求且办理单位能够解决的,督办人员选择对应的督办形式进行督办;合理诉求且办理单位反馈处办有难度的,督办人员提级到重点事项督办层级;对于不合理诉求,由督办人员按照统一话术进行结果反馈,终止督办流程。主要功能需包含系统督办、短信督办、电话督办、重点事项督办、督办详情查看、督办办结归档。
2.6、重点事项督办库
对于经过质效提升判定,提级到重点事项判定的工单,需以该工单处办状态即待办、办理中、已办结分类进行列表展示。针对办理中的工单需提供书面督办、联合督办、现场督办、专项督办四种督办形式。主要内容需包含待办、办理中、已办结。
实施售后方案:为确保项目顺利交付,供应商需对项目各个阶段进行规范化管控,编排合理高效的项目进度计划,保障项目实施成功。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组织、实施计划、人员配备、应急响应措施内容。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对以上内容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方案结构清晰、内容详细全面。
(三)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转让他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因成交供应商造成违约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验收程序
项目全部建成投入运行,能够按照新的编码规范正常向省热线平台推送数据,稳定运行1月后,由采购方负责组织验收。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由采购方自行安排。
2、验收小组严格依照皖政办秘〔2022〕64号及皖政务办秘〔2023〕16号文件及项目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履行验收手续。
3、验收结束,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4、验收过程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7月7日之前完成系统调整及相关功能模块建设。运维服务期限:一年。
六、需提交的报价材料
报价材料见附件。
潜在供应商需将上述材料装订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地址、名称、联系电话,于2023年7月4日上午10点前将文件送至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608会议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联系人:梅主任,电话:0557-*******/133*****081。
七、评审办法
采购方按规定组成三人以上的询价小组。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采购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如剩余两家将开展竞争性谈判,如剩余1家将开展单一来源谈判。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