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电子邮箱系统和网站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电子邮箱系统和网站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MZZB-23Z02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人地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豁子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闫海 031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 0313-*******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业务工作网网站、安全电子邮件系统、检察业务运行平台、数据库等。#detail#
项目实施地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不低于25%。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06-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07-06
时刻说明:9:00-12:00-12:0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09:00
开标时间:2023-07-21 09:00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电子开标室,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使用CA加密投标。
供货时间: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不低于25%,对于未预留份额部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6.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本项目拟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09:0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供货时间: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MZZB-23Z023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电子邮箱系统和网站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00
采购需求: 业务工作网网站、安全电子邮件系统、检察业务运行平台、数据库等。#detail#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不低于2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30日至 2023年07月06日, 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电子开标室,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使用CA加密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21日09点00分
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电子开标室,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使用CA加密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不低于25%,对于未预留份额部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6.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本项目拟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豁子大街
联系方式: 闫海 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联系方式: 王先生 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313-*******
地点: 截止时间: 时间: 地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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