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龙江交投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一体化雨水、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安装S1
佳木斯市龙江交投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一体化雨水、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安装S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佳木斯市龙江交投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8-******-04-01-******),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体化雨水、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龙江交投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一体化雨水、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安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3.9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冷库、物业及设备用房、分拨中心、物流库房、倒班楼、堆厂、动力中心、加工厂房等18座单体建筑。
2.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一体化雨水、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
2.4采购内容:本项目的一体化雨水、污水提升泵站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即S1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 设备名称 | 单位 | 计划采购数量 | 规格参数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S1 | 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 | 台(套) | 3 | 详见供货需求 | 4,106,170 |
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 台(套) | 1 |
2.6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4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交货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2.9安全目标:供货及安装过程无人员伤亡。
2.10质保期:安装完毕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商与制造商签订的经销协议)。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筒直径3800mm及以上的雨水泵站1台以及筒直径2000mm及以上的污水泵站1台的供货安装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3.5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投标,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标段中同一种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及要求。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2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7.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佳木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20政务服务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451-********
代 理 机 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0451-********
传 真:0451-********
监督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电 话:0454-*******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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