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电视台电视剧及纪录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宁德电视台电视剧及纪录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我单位将对宁德电视台电视剧及纪录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前来参加报价。
1.比选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单价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1-1 | 宁德电视台电视剧及纪录片采购项目 | 2年 | 100元/集 | 本次采购的服务按集模式,即宁德电视台按集采购。根据本台年度高清节目播出时长需要,采购电视剧及纪录片。具体详见比选要求。 |
2.报价人资质要求
2.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参与比选单位。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参与比选单位具有经营电视剧、纪录片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经营项目的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参与比选单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参与比选单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2、参与比选单位须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
2.3、参与比选单位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3 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时,通过传真或邮件办理报名手续:按本比选文件相关附件“附件4”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单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单位项目联系人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比选文件随同本项目比选公告一并发布,潜在报价人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4.递交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8:00前。
4.2递交文件地址:报价人以邮寄的形式递交报价文件,邮寄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广电大厦,黄主任137*****380。
4.3开标时间:2023年7月8日10:00。
4.4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广电大厦12楼会议室
5.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宁德电视台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137*****380
传真:0593-*******
邮箱:ndtvt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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