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X光机、熏显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公安局X光机、熏显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X光机、熏显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GK2015-263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X光机、熏显柜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便携式X光机、大型502熏显柜(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4:30~17:3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403室(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2日上午8:30-9: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上午9:00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5年11月12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出具本次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资质等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需提供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须在报名期间内)。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专项授权书、无行贿查询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要求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南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677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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