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重庆黄庄现代粮油科技示范园总体建设要求,需采购一家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说明

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设计

1、设计规模:围绕黄庄现代粮油科技示范园的建设目标,结合园区当前实际建设情况,为园区制定中心“+”平台“+”系统”的农业物联网建设框架。以“两个中心” (是指园区展示中心和农业物联网指挥管控中心)为支撑、“三大平台”( 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慧农云APP 云平台、食品安全溯源平台)为依托、“六类系统”(设施温室精细化管理系统、水产精细化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监测系统、设施温室自动灌溉控制系统、大田种植精细化系统、影像数据(视频)采集系统)为核心,全面构建黄庄现代粮油科技示范园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体系。

2、设计及预算:含方案设计2套、初步设计8套、施工图设计8套、预算方案8套,同时附电子版本1套(其中图纸为CAD版本)。

3、现场施工全程指导。

1套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捌万元整(¥80000.00元)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日9:00-2015年10月26日18:00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8*****566

(二)集中现场勘察时间和地点:2015年10月27日10:00,重庆市江津黄庄粮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30日16:30-17:00

(四)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17:00

(五)开标地点:江津区农业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2、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涉及物联网相关行业。

(2)有物联网平台和软硬件系统设计或建设成功案例2例(合同或验收意见)。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特定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概念性方案设计文本;

7、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注: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投标文件按本询价通知要求填报后,密封送达江津区农业委员会三楼会议室,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信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可通过邮件、电话形式报名;

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勘察现场,未勘察现场的不可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不收任何费用。

4、各投标人只对所投合同包作完整唯一报价。

5、报价包含投标单位企业管理税费、劳务费及现场办公、住宿、生活等按相关规定应由设计服务承担的全部费用,由于人工费涨价因素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加盖骑缝章的;

(4)信封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8、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前书面提交,提交地点为江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构成:5人,其中1人由招标人代表参加,另4人由招标人确定。

(二)、评标条款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须知”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函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投标须知”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等资料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许可证等

资质等级

符合 “投标须知”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采购项目内容”和“投标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采购项目内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1.投标总报价:60分;

2.设计方案评审分:4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OO%×(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 (1)

投标报价评分A标准

投标总报价

60分

2.2.5概念性方案设计评审分

方案设计评分B标准

内容完整性10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10分,方案设计与各生产区的协调性10分,方案设计说明10分。

40分

3

评标程序

1.开标后,首先将投标文件送评标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即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后续详细评审与评分。

2.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分值评定,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一至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2.1(1)

投标

报价得分(A)

投标总报价

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即: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下同)先得6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A+B

(三)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采购合同。

(四)在评标小组否决全部投标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效投标人中采用竞争谈判方式采购。

六、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区农委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交委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质量保证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行业部门的审查。

八、地点及时间

(一)服务地点:江津区

(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设计、预算并提交成果。

九、付款方式

提交成果并通过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设计费的50%,项目完工并完成后期所有服务后付清余款。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566,邮箱:********35@qq.com">********35@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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