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超声医学国重实验室申购荧光定量PCR系统等设备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超声医学国重实验室申购荧光定量PCR系统等设备网上询价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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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分析仪器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405,000.00 | 1(批) | ¥405,000.00 |
1、投标时扫描上传营业执照。
2、扫描上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参考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项目一览表”的基础上,自行添加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国别信息。
3、扫描上传询价文件中要求上传的其他相关特定资料(如果有)。
4、产品投标时不需要上传产品资料(除要求上传的特定资料外),但中标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需提供所有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及其他产品参数证明文件(产品生产厂家盖鲜章)供采购人使用部门审核,如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的资料或提供的产品资料不能证明产品满足本询价文件的参数要求,将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投标。提交资料前,可联系使用部门联系人。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单位按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按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如供货时实际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将终止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货款且上报上级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时需上传报价清单,清单中含有项目总价和每台设备单价,其中单价不超过每台设备的预算单价。评审时以项目总价参与评审,在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应商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及采购人需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若为进口设备,其投标报价为免税价(免关税及增值税),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0.95%外贸服务费(其中包含外贸代理费、报关、银行、货运仓储、商检、保险等所有外贸费用)、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政策原因影响,所导致增加的税款,该税款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若为国产设备,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中标后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若成交供应商因价格问题拖延供货及安装,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本项目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2、进口产品: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
(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内贸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财务管理职能部门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采购人通过外贸公司向中标人指定的外贸合同供货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按内贸合同金额的100%),中标人指定的外贸合同供货方凭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信用证项下90%的价款,凭《信用证货物验收单》等议付信用证项下10%的价款。
3、国产货物:货到付款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的100%付款。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后,经使用部门同意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在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1、供货及安装、服务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3、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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