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海南东方海上风电叶片陆路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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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物流公司海南东方海上风电叶片陆路运输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物流公司海南东方海上风电叶片陆路运输服务 | 海南东方化工园区海上风电叶片运输项目,计划有80支叶片需要从东方化工园区明阳制造厂车板接货,公路运输至海南八所港码头交货,运距约10公里。 | 2023-07 |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无 3.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许包括:大型物件运输。 4、其他要求: 1)满足自有社保人数≥5人; 2)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实缴注册资本金不是注册资金) 4)车辆数量:至少提供3台,要求同一批次投入。规格型号:单车承载58吨和满足65米支点间距的半挂车板,须在技术文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场合格证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等。 5)投标时提供配车装载方案。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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