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北方分公司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A、E地块吸音板及吊顶专业分包招标

二局三北方分公司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A、E地块吸音板及吊顶专业分包招标

专业分包招 标 公 告

(A、E地块)吸音板及吊顶工程

项目名称: 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

发包方(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日期:***** 年06月29日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纪委监督邮箱zyjw@cscec.com和电话010*****861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全称):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

2、工程地点:天津市静海区,东邻北华路,南邻环津文公路,西邻旭华道,北邻瑞和道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5、本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

6、现场情况简介

7、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箱及上口电源;二级箱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中标人提供。

8、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并上报项目吸音板墙及吊顶工程施工方案。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1、供应方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如果出现机械不足等问题,不能满足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单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 1、2、3、4 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 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 30 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投标人进场前在招标人劳务管理部门领取分包进场单,会签完成后返回商务部,方可入场施工。

7、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三、招标方式:

1、根据天津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中择优选择 1 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四、投标费用

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见云筑网

投标截止时间:见云筑网

开标时间:见云筑网

六、招标范围

1、承包范围: 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A、E地块吸音板墙及吊顶工程,包工包材料。

分包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A、E地地块吸音板墙及吊顶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的材料供货、安装、试验、验收、培训、二次深化设计、现场其他专业分包配合、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配合各种检查的全部内容(全部符合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A、E地块的要求和天津市吸音板墙及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且包括或不排除依据本合同文本、法规、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工作。

分包人自行解决现场的临时设施、为完成每项工序的措施费及现场文明施工;办理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合同备案、缴纳企业自身的地方政府的税费;与施工场地内其它分包单位配合;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所显示的其他工程和工作内容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分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分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进场机械设备相关保险的费用,合同综合单价中包含分包人对现场施工难易程度综合考虑,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现场条件及图纸原因而变化。

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分包范围内承分包人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承包人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并保证招标方免于任何责任,以及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所有施工工序以及本工程施工现场围墙以外的所有协调、疏通等。

2、该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含投标人可能需要自行设计的图纸及经认可的施工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作以及合同中未列明而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完整工序所必须的检验、配合验收及其他工作及服务。还包括与其它工程和专业工程配合、交叉施工作业的内容。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该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顺利通过验收。

4、合同工作内容:构成本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所包含、涉及的一切与吸音板墙及吊顶工程施工有关的内容与含义,只要适用,都应作为对投标人合同工作内容的定义。合同文件所定义的合同工作内容包括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作、招标人发出的任何与吸音板墙及吊顶工程施工有关的指示所带来的工作、合同中写明的或隐含的由投标人的任何义务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符合及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七、工期

1、合同工期天数:77天;

2、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5 日;

3、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 月30 日;

4、在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工期合理的前提下,投标方应按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各月各周计划、工期完成。

5、进场以收到招标方要求进场的通知书日期为准,投标方在未接到招标方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的进行施工。

6、投标方须于合同工期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若因投标方原因每延期一日历天完工,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10% 。对于非投标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投标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招标方,招标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7、如投标方不得不拖延施工或暂停施工,必须在此之前2日内,向招标方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否则,招标方将视投标方违约,并由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招标方可随时在职责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批示投标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在工程部分或全部暂停期间,投标方应尽一切努力并采取一切可能的和合理的措施保护、照管及保障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任何损失或损害。同时,投标方还应尽一切可能降低其自身在停工期间的必要开支,减少损失,工期予以顺延。

9、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投标方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投标方均不得向招标方提出任何工期和费用的索赔要求。

八、机械设备供应

1、招标人提供室外电梯;投标人提供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机械设备。

九、材料供应一览表

1、涉及拆除所用的所有辅材、材料、设备等均由投标方提供,现有室外电梯供投标方免费使用,但投标方如需使用汽车吊,则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十、质量、安全、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文明要求: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二局观摩工地

技术要求:

本工程涉及非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吸音墙面、非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吸音顶棚、电梯井道石膏板隔音墙面、石膏板吊顶、铝扣板吊顶。施工以施工图纸及甲方技术部发文为准(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其他要求如下:

(1)先审批后施工,施工前2个月将施工方案上报甲方审批,方案审批完成后,才可进场施工。

(2)进场前15天,将相关进场资料上报甲方资料室,具体内容提前与资料室沟通。

(3)配备专职技术、质量负责人各一名,与甲方技术部、质量部对接,如有人员更换,需提前向甲方报备,将工作交接完成后才可更换,否则罚款处理。

(3)非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吸音墙面,燃烧等级为A级,采用40 厚玻璃棉(密度 24kg/m3)。

(4)非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吸音顶棚,燃烧等级为A级,1.5厚金属一体穿孔复合板,使用10号镀锌低碳钢丝吊杆。

(5)电梯井道石膏板隔音板,按照13J404第44页②型石膏板隔声墙做法,石膏板厚10mm,填充物为50厚岩棉,无纺布一层。隔音板四周与墙体接触位置设置5厚减震垫板,设置密封胶固定。

(6)石膏板吊顶、铝扣板吊顶,吊顶施工前施工前进行纸面石膏板及非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吸音板排板,绘制排板平面图,尽量保证板材少切割、龙骨易于安装,然后依据实际排板情况施工。

(7)龙骨排板布置应充分考虑灯具安装、空调孔等位置,主龙骨应尽量错开这些位置,避免对主龙骨的切割,大型灯盘、孔洞等周边,应设附加吊杆和补强龙骨。

(8)在安装石膏板前必须对顶面天花内的各种管线进行检查验收,并经打压试验合格后,办好会签手续后,才允许安装纸面石膏板。

(9)在大面积施工前,应做样板,对顶棚的起拱度、灯槽、窗帘盒、通风口等处进行构造处理,经鉴定后再大面积施工。

(10)从整张板的一侧开始向不够整张板的另一侧逐步安装,板边与离墙以10~15mm为宜,切割的板边以15~20mm为宜。

(11)当吊顶高度大于1500mm时,应设反支撑。反支撑间距不应大于3600mm,距墙不应大1800mm。

(12)主龙骨的悬臂段不应大于300mm,否则应增加吊杆。当龙骨与吊件固定时,主龙骨中间部分应适当起拱。房间不大于50m2时起拱高度应为短向跨度的1‰-3‰,房间面积大于50m2时,起拱高度应为短向跨度的3‰-5‰。主龙骨的悬臂段不应大于300㎜,否则应增加吊杆。主龙骨的接长应采取对接,相邻龙骨的对接接头要相互错开。相邻主龙骨吊挂件正反安装,以保证主龙骨的稳定性,主龙骨挂好后应调平。

(13)所有金属构件均需进行表面防锈处理,有自防锈的材料可不涂刷。

(14)丁字或十字相接的阴角缝隙,使用石膏腻子嵌满并粘贴接缝带(玻璃纤维网格胶带)。

(15)岩棉、玻璃棉等填充材料应固定避免受潮。

(16)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出场合格证和复试报告,进场材料应设计的规格相符,发现材料有破损和明显色差的应单独码放,并退场处理。入场存放、使用过程中严格管理,保证不变形、不受潮、不生锈。负责施工完成后的成品保护,防止污损,若已影响美观及使用的,需更换处理。

(17)所有的材料,必须提供和出场检测证明及厂家提供的详细的技术性能。

(18)其他详细做法请参照图集《12J7-3内装修-吊顶》《12J502-2内装修-室内吊顶》进行施工。

施工应符合国家、地方规范图集、施工图纸及企业图集做法相关要求。

(19)严格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8、《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及其他相关标准验收。

(20)其他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材料质量以甲方、设计、监理封样为准。

2)所有材料要有产品合格证,其品种、型号、尺寸及其它技术性能要求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3)不得受潮、翘曲变形。

4)表面平整、洁净、错缝及表面高低不平,在允许范围内。

十一、合同形式及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按固定综合单价进行报价:(详见下表)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计价表


序号

清单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承包方式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除税

综合单价

税率

%

含税

综合单价

除税

综合合价

含税

综合合价

备注


1

********

用于有噪声的设备用房-多孔岩棉复合吸音板

1.10厚非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吸声板(孔径综合考虑)

2.无纺布一层,40厚玻璃棉(容重综合考虑),用建筑胶粘剂粘贴于龙骨档内

3.龙骨材料:50*50*0.7 轻钢龙骨用膨胀螺栓与墙面固定,双向中距600

4.基层处理

包工包料

m2

9724








2

********

用于有噪声的设备用房-吸声顶棚

1.非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吸音板材,600*600面层

2.次龙骨:T形次龙骨TB24*28,间距600,

3.主龙骨:T型轻钢主龙骨TB24*28,间距小于等于1200,用吸顶吊件连结

4.清理基层,去除灰尘和油污,弹定位线

5.混凝土顶棚

包工包料

m2

4794








3

********

户内电梯井道隔声墙面

详见图集13J404第44页②型石膏板隔声墙

包工包料

m2

*****








4

********

铝扣板吊顶

1.楼板底预留φ10钢筋吊环,双向中距≤1200

2.φ6吊杆双向中距≤1200,与楼板钢筋调换连接

3.U型轻钢主龙骨中距≤1200,找平后与钢筋吊筋固定

4.T型轻钢次龙骨,中距600

5.0.5~0.8厚铝合金方板面层,嵌入安装

包工包料

m

297








5

合计












综合单价分析表

序号

清单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承包方式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除税)综合单价

(含税)综合单价

主材品牌

质量等级

工程直接费

间接费

除税

小计

税率

税金

合计

人工费

材料费

辅材费

机械费

措施费

管理费

利润

其他

%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

用于有噪声的设备用房-多孔岩棉复合吸音板

1. 10厚非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吸声板(孔径综合考虑)

2. 无纺布一层,40厚玻璃棉(容重综合考虑),用建筑胶粘剂粘贴于龙骨档内

3. 龙骨材料:50*50*0.7 轻钢龙骨用膨胀螺栓与墙面固定,双向中距600

4. 基层处理

包工包料

m2

1.00

-

-

-

-

-

-

-

-

-

-

-

-


2

********

用于有噪声的设备用房-吸声顶棚

1. 非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吸音板材,600*600面层

2. 次龙骨:T形次龙骨TB24*28,间距600,

3. 主龙骨:T型轻钢主龙骨TB24*28,间距小于等于1200,用吸顶吊件连结

4. 清理基层,去除灰尘和油污,弹定位线

5. 混凝土顶棚

包工包料

m2

1.00














3

********

户内电梯井道隔声墙面

详见图集13J404第44页②型石膏板隔声墙

包工包料

m2

1.00














4

********

铝扣板吊顶

1. 楼板底预留φ10钢筋吊环,双向中距≤1200

2. φ6吊杆双向中距≤1200,与楼板钢筋调换连接

3. U型轻钢主龙骨中距≤1200,找平后与钢筋吊筋固定

4. T型轻钢次龙骨,中距600

5. 0.5~0.8厚铝合金方板面层,嵌入安装

包工包料

m

1.00















备注:1.本合同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结算时工程量以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施工图及施工方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算原则核对的经分包人及承包人现场生产经理、 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为准。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未经承包人现场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无效。

2.合同固定综合价格的组成(包含以下项目):

2.1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分包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施工过程中的人工费(含安全生产投入费)、材料费(含安全生产投入费)、机械费(含安全生产投入费)、机械机具维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运输费(含材料运至施工现场、装卸、现场二次搬运等全部费用),临时设施费、现场材料搬运及码放、工完场清、施工垃圾清运、成品保护、安全施工投入费用(包括责任区清扫、洒水完工场清,垃圾运至总包指定区域并按要求码放)、文明施工投入费用、已完工程成品保护费、已完工程移交其他分包人投入的所有费用,验收费用、配合其他分包施工费用、成品保护费、施工措施费、分包人自行管理费、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检验试验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劳保统筹费用,劳动保护费用,各项保险费用;完成图纸及技术要求中所有工作内容等所有费用。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实际环境和各种不可遇见因素(如夜间施工、交叉施工、冬雨季施工、非不可抗力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等),同本工程范围内有关的任何费用均已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合同期内因燃料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冬季施工、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分包人应充分结合施工部位综合考虑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由于施工部位不同,单价将不做任何调整。2.2分包人的固定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等调整各项收费而调整,合同期内综合单价不因燃料费、电费、水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变动;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措施费用,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吊装机械、机具费及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工程内容必需的脚手架搭拆及租赁费用;含各类损耗费用等;为达到承包人及国家要求所需的与施工有关的各项安全防护、安全设施的费用;

2.3各种赶工费、窝工费、待工费等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赶工或施工间歇所需支付的费用。

2.4工程各项资料(含完工资料)准备费;(达到承包人要求)

2.5接受承包人的协调、管理及工作中必要的配合,以达到承包人的要求及其受规章制度的制约而必须支出的费用;

2.6在承包人不能保证工程临时用水、用电的使用能满足分包人需求的一切费用。

2.7施工方案在经过承包人、业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再行完善所需增加的费用;

2.8现场文明、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为达到承包人的要求所需的各项工作及全部费用;

2.9需要分包人自行办理的各类证件、批件手续的费用,承包人协助提供相应资料。

2.10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殊性,由业主、设计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随时停工等相应费用。

3.施工质量问题合同价的调整: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所有责任分包人承担,包括因返修、延误工期和其它损失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4.配合施工保护损失的调整:分包人有责任对其施工段内的其它专业工程的施工和成品给予保护,如分包人原因造成损失,分包人无条件负责赔偿。

5.政府税收、收费、罚款和基金等。

5.1投标方已在其合同价格中包含了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税金、政府收费、政府罚款和基金及地方政府机构各种摊派工作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及其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渣土消纳、污水排放等等。

5.2任何根据合同发生的变更,或依本合同任何条款分包人应得到的任何性质的合同价格调整及任何追加或扣减费用的计价均应计取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税金、政府收费和基金及地方政府机构各种摊派工作的费用。

6.特别提示:鉴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视察以及非发包人可控状况等因素,可能造成本项目出现局部或全面暂停施工情况,发包人因此并不能够保证工程是连续不断的进行。承包人应该充分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民扰、视察、扰民及因高考、中考、国家和城市庆典、运动会、交通管制、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暂停施工的要求等因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并在其合同签约价格中充分考虑因此而增加的费用。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承包人出现暂停施工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进行任何经济索赔,并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7.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承包人管理要求,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承包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承包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承包人完成相关工作,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分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8.①本合同综合单价已包含分包单位为工人提供防疫物资所需的全部费用;②签订本合同价格时分包人已考虑工人入场前需隔离14天的各项费用,并已考虑在综合单价中;③综合单价已考虑因本次疫情导致上工困难所需要增加的全部费用,分包人不得将以上工困难等因素作为索赔或签证的原因。④分包人已考虑到疫情对工期影响(工期压缩、节点调整等)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十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25日办理月度结算,无月度结算不付款。按月结算,过程支付月结的50%,完工结算完毕后2个月内付到80%,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表且完工结算完毕1年后2个月内付到97%,余款2年质保期满后2个月内付清。(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天津静海万达广场项目A、E地块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后开始算起)。最终结算需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盖章后结算金额方为有效。

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供应链/抵房(抵房比例5%)】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何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若甲方采用银行转账以外的其他方式支付工程款的,贴息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双方同意在承包人资金收入困难时延长付款时间,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4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十三、工程结算

投标人于每月20日前,当月工程完成部分并经招标人、监理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生产经理)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专业分包人每月20日前向项目商务部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明细,经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出具《分包月度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承包人以《分包月度结算单》确定的金额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结算总价 =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设计变更-扣款

工程量的计算原则:本工程结算时,施工工程量以施工部位施工图纸计算量+现场变更签证。

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示尺寸

特别提醒:

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

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合同签约时,分包人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分包人同意承包人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承包人不能支付分包人的情况,分包人不得追究承包人责任,但分包人有义务会同承包人,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十四、违约责任

1、因投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达到三次未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时拆除工作,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在投标方的运输车辆上发现招标方现场的建筑材料,招标方将扣留车辆,并每发生一次按建筑材料的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不足1万的按1万元罚款,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超过1万的按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

3、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上述原因均不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 10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五、附件:(签收招标公告报名时需要上传附件一、附件二,未上传附件,资审不予通过。)

附件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分包商考察记录表》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天津静海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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