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全市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全市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全市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全市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本项目需采购全市机动车需要保险的机动车,三轮车交强险,机动车商业险。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1家,项目预估总采购额230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含税,万元) |
1 | 1-1 | 丽水市全地区邮政和速递机动车辆保险服务 | 2年 | 230 |
1-2 | 丽水市全地区二、三轮车辆保险服务 | 2年 |
注:本项目根据实际车辆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服务地址:丽水市大众街3号及各县市区域。
(四)报价:
1、车辆商业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车上人员险(整体厢式5万、分体厢式10万×2),办公用车(5万×座位数)、运钞车(5万×座位数)。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不高于 80 %。(包含上年度有出险记录或新增的所有企业车辆),自主定价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
2、二、三轮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30万(含物损),累计赔付,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或绝对免赔率10%,两者以高者为准。保险费用不得高于 335元/辆/年。即保险费用按每辆/年费用报价(元/含税)。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保险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四)合同形式:采用单价合同;
(五)服务范围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等保险服务;以及二三轮车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六)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含县市区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含县市区分公司)。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二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后,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人只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3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
联 系 人:蓝老师 | 项目联系人:陶传林、 曹剑斌 、 陈敏娇 |
电 话:0578-******* | 电 话:057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6月30日
标签: 车辆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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