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设备招标公告

提升学科设备招标公告






沈阳农业大学提升学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农业大学的委托,对沈阳农业大学提升学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LNZC********338招标编号:LNSY********)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01

01-01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

进口

01-02

恒温式土壤团粒分析仪

1台

进口

01-03

核酸蛋白微量测定仪

1台

进口

04

04-01

自动凯氏定氮仪

1台



04-02

反应釜(耐酸碱)

1台



04-03

挤压造粒设备

1台



04-04

圆盘造粒机

1台



04-05

搅拌机

1台



04-06

缓/控释肥释放率速测仪

1台



05

05-01

氧化还原电位(ORP)测定仪

1台



05-02

自动定氮仪

1台



05-03

消解仪

1台



05-04

消解仪

1台



05-05

消解仪

1台



05-06

电热板

1台



05-07

数字滴定器

2台



05-08

电子天平

4台



05-09

数显不锈钢真空干燥箱

1台



05-10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2台



05-11

电热恒温培养箱

1台



05-12

生物制冰机

1台



05-13

冷藏柜

1台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及所要求服务的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

②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若由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还需提供国内总代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副本、经有效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领取,售价:现金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付50元邮资)。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开标大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黄河支行

帐号:********1197

联系人:孙先生、郭先生

电话:***-********

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关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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