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电厂循环水回水管网改造项目公告
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电厂循环水回水管网改造项目公告
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电厂循环水回水管网改造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电厂循环水回水管网改造,比选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
珞璜污泥处置中心生产运行中将产生大量的高温污水、冷凝水及臭气,原设计采用循环水泵将电厂凉水塔池内的循环水加压送至干化中心各冷凝器,完成换热交换后返回电厂凉水塔中部抛洒与空气接触自然通风冷却。由于回水高度约18米,将大量消耗水泵扬程,同时影响循环水流量,导致干化中心各换热器结垢严重。经多次讨论,可通过对电厂内循环水回水管网进行改造,将回水直接返至凉水塔池内解决上诉问题。
2.2采购内容:
主要包含在电厂5#凉水塔已使用循环水回水管网上增设DN900*15mm支管30米,同时增加压力等级2.5Mpa DN900明杆闸阀1套控制回水管道,管道沿途增设4个1500*800*1500mm钢筋混凝土支墩,施工完成后按照规范要求对管道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注:因本次施工场地为华能电厂原因,所有参建人员(包含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均需到电厂指定地点连续培训5个工作日,所有培训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后方可进场施工。
2.3、服务期:
本项目检修改造涉及停产,具体时间待定,一旦确定,按照24小时连续作业,施工工期不超过72小时。(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通知为准,含培训日期),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停工或无法开展工作的工期顺延。
2.4、服务地点:
重庆华能珞璜电厂冷却塔旁。
2.5、质保期及保修范围:
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均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三类人员在本项目不得相互兼任。具体如下:
3.2.1.企业负责人(1人)
企业负责人须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须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比选申请人为企业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01月至2023年04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2.2.项目负责人(1人)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须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01月至 2023年04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建造师职业证书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项目履约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01月至 2023年04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建造师职业证书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3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已理解循环水回水管网改造项目的各项事宜,后期因不熟悉情况导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各类损失。(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4特别说明: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3.4.1.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3.4.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3年01月至2023年04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4.3. 比选申请人应承诺自行合法合规施工,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4.4.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者满足其一即可,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4.5.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要求的工期内(一旦接到通知,按照24小时连续作业,施工时长不超过72小时)完成施工,若工期延期,每延期四小时按中选金额的1%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5若中选候选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参加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或控股的其它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比选申请人承诺在中选公示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领导有刑事犯罪行为或被国家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比选申请人于2023年06月30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各比选申请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比选申请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比选申请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比选申请人。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比选申请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向比选人支付500元/份标书费(非现金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7月05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比选采购中心。
5.2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7*****947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覃老师
电 话:173*****721
标签: 循环水回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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