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十七中学南侧围墙、食堂台阶及排球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辽源市第十七中学南侧围墙、食堂台阶及排球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南侧围墙年久失修、外墙皮多处脱落,食堂台阶破损严重,排球墙部分表皮脱落,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确保校园校舍安全运转及使用,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并请示市教育局领导同意,拟对学校南侧围墙、食堂台阶及排球墙等实施改造,该工程项目按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依据标准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欢迎各具备本工程招标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工程主要内容
1. 拆除原有墙体地梁、砖砌体、铁艺栏杆等,新建铁艺围墙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梁、实心砖柱、压顶及安装铁艺围栏等,其中基础梁及柱面等挂贴瓷砖。
2. 拆除食堂门前三处破损台阶,新建现浇混凝土台阶,面层为花岗岩石,包括基础拆除、重新浇筑基础、垫层及找平层等。
3. 拆除破损原排球墙面抹灰层,重新抹灰并喷刷外墙防水涂料。
本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量清单。施工包括脚手架等施工措施及安全防护等,所有建筑垃圾需运出校园,施工破坏路面需恢复原样,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
二、招标条件及要求
1.现状招标
本次招标为现场现状公开招标,学校仅提供现场条件,提供水电源头,连接费用等由承包方自行接用。
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参加投标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质量要求
要求施工单位按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标准及校方设计要求施工、备料。施工期间要保证周围办公及行人安全,不损坏学校物品及伤害师生及第三者,保证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整洁工程,破坏处需恢复原样,质量需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
4.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要求25日历天,超期一天罚工程总价2‰。
5.造价约定
本次招标校方按照规定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4.7844万元。
6.验收要求
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学校总体改造建设方案、计划及要求组织施工,并履行相关变更及签证手续并备案。工程完工后由学校组织整体验收,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综合验收,质量不合格拒付任何工程款。
7.安全管理
施工期间校方不提供备料场所,施工所有材料设备等由施工方自行保管、看护,并做好安全管理,造成的人员伤害及校方物品丢失等均由施工方负责,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不定期检查及验收。
8.保修约定
本工程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保修期二年。
9.资金拨付
施工维修改造期间,工程款全部由中标方垫付,安全责任自行承担。工程决算完后除扣留保修费用(约定比例)之外,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报名、审核及开标要求: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3个工作日。
2.有意投标者,请于市教育局网站发布3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到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名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发放招标文件地点:辽源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工程科)
联系电话:0437-*******。
3.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持招标文件到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领取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自行踏查现场,并编制投标文件。
联系人:闫修录 联系电话:139*****755
4.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4.1招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采用A4纸装订,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否则视为废标。
4.2开标一览表采用单独信封密封,投标代理人现场需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3年7月7日(周五)上午9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辽源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西宁大路915号)
6.当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
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
2023年6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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