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采购法定检测业务试剂耗材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

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采购法定检测业务试剂耗材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采购法定检测业务试剂耗材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采购法定检测业务试剂耗材项目

  四、本项目分成两个子包。采购需求和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报名供应商可同时报两个子包或报其中一个子包。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货。

  六、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0元,其中子包一:******.00元,子包二:*****.00元。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子包1和子包2的报名资料分开准备和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

  附件:

  1.子包1:口岸传染病检测试剂采购需求清单

  2. 子包2: 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体检试剂耗材采购需求清单

  3.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和参考模板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剂耗材 门诊 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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