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一中学校园超市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宜春市第一中学校园超市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宜春中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第一中学校园超市服务项目(第二次)

(编号:中博-YCZB2023-006)的招标公告

宜春中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第一中学的委托,就其“宜春市第一中学校园超市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活动,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第一中学校园超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中博-YCZB2023-006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管理费

1

校园超市服务

三年

(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95.00万元/年

1.项目简介:宜春市第一中学学校超市面积约为874平方米,至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共有教职员工约300人左右;学生约 4000人左右。

2.服务期限:三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合同管理费另行商议,但不得高于中标价。如经营者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未能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予以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中途终止合同,由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3. 物价水平:校园超市出售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必须确保不高于宜春青龙超市的同类同期商品市场价格。

4、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借壳经营和挂靠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一经发现,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属于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8.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9. 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10. 投标人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

三、投标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事项:自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可在宜春中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报名登记,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验后归还)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报名地点:宜春中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市秀江东路968号大数据产业园办公B区203室)

4、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00元),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 名 称:宜春中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经开区支行

帐号:200*****1849

四、投标人请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内容、租赁设备、实施环境等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进行自主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五、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如实响应。

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监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23年 月日 :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万元)。履约保证金是采购人为了确保中标人履行合同,以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而设置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给学校、师生及他人造成损失的违约金、赔偿款、考核扣款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在合同终止、财产移交完毕后15日内无息退回。(该费用在合同签订前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中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市秀江东路968号大数据产业园办公B区203室)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八、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九、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第一中学

联系方式:魏先生139*****382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中路69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中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艳180*****148

联系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968号大数据产业园办公B区203室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http://

十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中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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