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潮湖林场灾后重建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金塔县潮湖林场灾后重建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金塔县潮湖林场灾后重建项目房屋拆除
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塔县潮湖林场的委托,对“金塔县潮湖林场灾后重建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以邀请竟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瑞和新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酒泉华恒兴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酒泉市蓝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XR〔2023〕031号
二、询价内容:
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小写:¥******.83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零伍拾肆元捌角叁分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包括人工及货物、运费、税款等所有相关费用)。
2、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或PDF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提供纸质上传资质证明资料及报价明细两份。
六、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自行报价投标登记。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企业于2023年6月30日09时00分---2023年7月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09时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
3、竞价时间及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7 时 00分至2023年7月1日12 时00分(北京时间);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潮湖林场
联系人:崔艳琴 联系电话:138*****820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扈 娟 联系电话:131*****046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富丽花苑小区11-02商铺
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标签: 潮湖林场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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