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孙下坞村部分通村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兰溪孙下坞村部分通村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花桥乡塘波村至兰溪孙下坞村部分通村道路工程已由浦江县花桥乡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花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工程、边沟工程、挡墙工程等。
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花桥乡塘波村。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范围内。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5年7月、8月、9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6投标人不被暂停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资格,且不在暂停期限内的。

4.购领招标文件
4.1 网上购买时间和网址
1)、网上售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9时至2015年10月27日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交易席位费每家3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5年10月28日13时00分前汇至以下帐户: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项目帐号:********7204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14时00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花桥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花桥乡盛田畈1号 地 址:浦江县文溪西路62号
邮 编:322200 邮 编: 322200
联 系 人:黄群生 联 系 人: 楼晨阳
电 话:136*****018 电 话:183*****168
传 真: 传 真:****-********
2015 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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