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关于三明市氟化工全产业链环境风险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关于三明市氟化工全产业链环境风险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对三明市氟化工全产业链环境风险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7日,联系人:陈薇,联系方式:0598-*******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三明市氟化工全产业链环境风险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项目。

  (二)项目预算

  约315万。

  (三)三明市氟化工产业链概况

  三明市氟化工行业涉及 14 家企业(分布在 4 个工业园区),分别位于沙溪流域的三元区、明溪县和清流县境内。

  (四)项目内容

  开展氟化工高危害高风险物质筛评,建立氟化工潜在新污染物清单,明确管理目标对象;开展市域内氟化工全产业链现状研究,分析全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及典型新污染物物质流,识别环境风险点,提出氟化工行业风险预防与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市域内氟化工环境污染特征研究,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环境敏感区等,实施典型氟化工新污染物(如PFOA、PFOS、PFHxS等)的靶向/非靶向环境监测,初步掌握氟化工对三明市以及对闽江流域下游的影响;综合风险筛评结果,提出三明市氟化工典型系污染物多介质协同治理对策。2023年底前,初步完成三明市氟化工全产业链环境风险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

  1.氟化工高危害高风险化学物质筛查与评估

  (1)基础信息调查。开展三明市氟化工行业基础信息调查,主要包括重点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与途径、危险特性等。(2)建立行业化学物质基础清单。系统梳理、分析行业基础信息,建立行业化学物质基础清单。

  (3)环境暴露现状分析。开展三明市氟化工行业排放现状分析、评估新污染物产生和环境赋存情况。(4)建立污染物筛查方法。研究三明市氟化工行业特点及污染物治理技术能力,建立适用的氟化工潜在新污染物筛查方法。(5)建立污染物清单。应用建立的筛查方法,开展氟化工行业有毒有害物质筛查,识别高危害新污染物,建立三明市氟化工潜在新污染物清单。

  2.氟化工全产业链风险分析

  (1)产业链分析。开展三明市氟化工全产业链分析,识别产业链中各节点、上下游、生产工艺存在的环境风险。(2)典型污染物环境风险分析。开展典型新污染物物质流分析,识别典型污染物关键场景下环境风险节点。(3)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分析。选取全产业链各节点具有代表性企业,分析三明市氟化工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梳理实用、有效的风险防控技术或手段。(4)管控措施研究。针对高风险新污染物,开展管控措施研究,提出氟化工行业风险预防与污染防治措施。

  3.氟化工环境污染特征研究

  (1)制定调查监测方案。结合三明市氟化工行业特点,研究编制氟化工环境污染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含布点方案)。(2)建立监测方法技术体系。研究氟化工新污染物靶向/非靶向分析检测技术,建立三明市氟化工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技术体系。(3)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关注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土壤(视情况考虑大气)等环境介质,掌握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赋存情况及氟化工对环境赋存的贡献率。(4)污染物排放监测。开展全产业链各节点典型企业的新污染物排放实测(重点关注废水,视情况考虑废气),包括进水/出水、企业内外部地下水等监测,掌握废物排放特征,分析处置效率。(5)污染特征分析。综合实测和文献数据,分析氟化工对三明市整体环境质量以及闽江流域下游的影响。

  4.氟化工全产业链风险管控机制及行业绿色发展研究

  围绕国家及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结合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出三明市氟化工典型系污染物多介质协同治理对策及氟化工全产业链风险管控机制和行业绿色发展建议。

  (五)项目工期

  2023年底前,初步完成,整体项目2024年3月前完成。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3.拒绝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

  4.接受联合体报价(最多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三、报价人需提供材料

  1.报价文件(参考文本见附件)。

  2.报价单位简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联系方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材料提交及接收

  1.报价人须将所有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纸质版须密封并在密封袋骑缝处注明“2023年7月7日17:3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报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及形式:2023年7月7日17:30前各报价人将报价材料送(寄)达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6幢环保大厦 (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7室),或将报价材料发送至132****1212@163.com,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不予接收。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风险评估 环境风险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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