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协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第A44提案的答复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协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第A44提案的答复

彭勇、许坤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五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畜牧业的发展对策及建议》第A44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畜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畜牧业的发展对策及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是今后积极加强企业及从业人员对新冠等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力度。

二是我县从2019年开始至今,都把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纳入贷款贴息的范围,今后也将继续加强该项工作的宣传与支持范围。

三是我县继续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畜共患病的传播路径,持续加强对布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

四是全面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优化免疫程序、强化动物免疫工作,切实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时做好免疫效果评估,做好监测预警、消毒灭源以及动物卫生监管等工作。指导养殖场(户)积极开展防蚊、防鸟及灭鼠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因外来野生动物与饲养家畜家禽的接触而引起的疫病。

五是加强动物疫病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持续强化非洲猪瘟排查监测工作,对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可疑症状或大范围不明原因死亡按照相关报送程序及时上报,并按“早、快、严、小”原则立即进行应急处置。

六是强化强制免疫组织落实,全面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成立由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动物防疫技术员、消毒人员组成的动物防疫队伍,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三集中、五统一、五不漏”和“早快严小”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好春、秋集中免疫消毒和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防控工作。

七是切实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执法。依法开展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畜禽调运审批的监督管理,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新冠肺炎防控,积极推进生猪稳产、家禽集中屠宰工作,严格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大对违规调运活畜禽及收售、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八是加强应急管理与物资储备。认真贯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一旦发现疫情或大量发病或异常死亡现象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加强疫苗、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应急储备和动态管理,确保质量,避免浪费和异常损耗。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畜牧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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