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面积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大、小面积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赣建 乐 招字[2015 ]第05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平市2014年大、小面积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已由上级主管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平市乐港镇、洺口镇、洪岩镇等13个乡镇。

2.2招标规模:总投资约14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956万元。

2.3计划工期:4个月。

2.4招标范围:田间工程、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等施工。

2.5标段划分:共划分6个施工标段;1标段(乐港镇杨家村);2标段(洺口镇洺口村);3标段(洺口镇流芳村);4标段(小面积一片区:洪岩镇、临港镇、洺口镇); 5标段(小面积二片区:涌山镇、双田镇);6标段(小面积三片区:高新园区、礼林镇、鸬鹚乡、塔前镇、众埠镇、镇桥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非江西省施工企业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2施工标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人民币 400 元/标段,招标文件资料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投标单位不交招标文件资料费,招标人可拒收其投标文件;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资料费概不退还。

5.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及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 11 月 16 日10:00时整,递交地点为 乐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大会并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

7.2施工标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可参与投标标段与中标原则说明:每个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上述6个标段中的任意2个标段进行投标,1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取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另外一个标段B值计算)。

7.4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5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平市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部

地 址:乐平市凤凰大道北侧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1*****755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135*****538

招标监督部门:乐平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 10月 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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