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23GZX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发改新能源【20231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2.2供货地点: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扩建1*75t/h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及其附属设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三标段:锅炉辅机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控制价:2332万元。

2.5第三标段计划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4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信誉要求:①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②无失信证明: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本次招标每家投标单位只有一个标段的投标资格(如有投标人未按要求投标,对多个标段进行了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12时00分至2023年07月0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4-*******

招标人: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185*****666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联 系 人:刘先生、宗女士

电 话:0451-********-8071、803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物质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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