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瑞达置业有限公司:旺宁新村高管公寓家具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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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宁新村58套高管用房及综合服务中心4套高管用房家具采购,包含:电视柜、茶几、沙发、沙发、餐桌餐椅、橱柜、厨房吊柜、鞋柜、装饰画、窗帘、不锈钢晾衣杆、床、床头柜、衣柜、书桌、椅子、窗帘、厨房地面防水等。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
1、三房户型(除沙发尺寸外)及四房户型的尺寸、材质、样式、颜色、摆放位置等须以采购人所提供的样板间为准;三房户型沙发的尺寸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为准;一房户型的尺寸、材质、样式、颜色、摆放位置等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为准。为采购人提供样板间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中标人须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产品型号、说明书、合格证、安装日期,验收日期,维护记录等)。家具实际尺寸及款式严格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制作安装,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的需征求采购人意见后方可实施。
3、质保期2年,质保期从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产品维护、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在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投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付时间: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下达的通知为准,合同生效后60天(其中30天备货期,30天安装期)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交付地点:投标人按要求将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三、项目实施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投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2投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投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安全责任。
1.4投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投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辅材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3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等破坏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2.4由投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辅材。
2.5投标人应建立安装施工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质量安全事故。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6 项目完成后,投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验收程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及宁财采购[2016]3号文的要求。
3.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投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中标人须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产品型号、说明书、合格证、安装日期,验收日期,维护记录等)。
3.家具实际尺寸及款式严格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制作安装,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的需征求采购人意见后方可实施。
4.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期2年,质保期从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产品维护、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投标人负责限期内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辅材费、材料费、交通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并负责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4.2在质保期内,所投产品如出现性能严重偏差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全新产品,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3在质保期内,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质保期内出现3次质量问题的,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地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全新产品,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4在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投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5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该项目配送人员名单以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部门)联系供货。如投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周通知采购人。
5. 售后服务要求:
5.1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5.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1.2 付款方式: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相关部门或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合格且按采购人要求资产入库后支付至合同金额60%,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整体项目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与法律纠纷)1个月内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材料运送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安装、调试、通过验收、达到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自制的或外购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招标人工地现场)、运输保险费、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费及专用工具费、配套及辅助材料设备费、上货费、卸货费、进退场费、施工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试运行、劳务费、资料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利润、税金等各项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一切费用;并应包含从项目中标起到验收止(含保修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标签: 高管公寓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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