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田园宾馆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田园宾馆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田园宾馆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田园宾馆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DZC-********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田园宾馆家具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
本项目预算25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1)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核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投标工本费对公汇入指定账户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将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集中勘察,过时不候,投标人也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交通工具自配,且参加勘察的人员须是投标人的本单位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勘察集中时间为:2023年7月6日上午9:00-9:30(过时不候)
勘察集中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东路48号扬州大学农学院内田园宾馆一楼
联系人:吴怀忠 联系电话:159*****833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0514-********),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样品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7月12日 上午9:30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 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样品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门厅(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凌云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2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扬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怀忠
联系电话:159*****833
办公地址:扬州邗江区大学南路88号
(二)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凌云
电话:0514-********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招标收取文件工本费。
文件工本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大学科技教育服务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
账号:5149 0201 8110 205
文件工本费300元,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3年7月12日 上午10:00)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工本费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缴纳凭证复印件。)
(二)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欢迎扬州大学教职工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标签: 家具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