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租赁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车,建设节约型机关,当阳市总工会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机关公务用车租车服务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当阳市总工会机关公务用车租车服务单位
二、租赁车型: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车辆必须为本公司所有(禁止私人车辆挂靠),车辆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租赁的车辆必须为汽车租赁公司登记车辆,司机必须是租车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
(四)租赁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良好。租赁的中、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18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当阳市总工会办公室(长坂路112号)
3.询价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当阳市总工会二楼会议室)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表、公司从业资质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各类车辆租车价格、品牌型号等。报价须在《当阳市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当机事发[2020]3号)中确定的租赁限价标准以内。
(三)租车合同范本。
(四)报价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不管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一)地址:当阳市总工会202办公室
(二)联系人:谭鹏程
(三)联系电话/传真: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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