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菌设备(5吨)及电加热蒸汽设备招标公告

灭菌设备(5吨)及电加热蒸汽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医废中心医废处置灭菌设备(5吨)及电加热蒸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BZC[2015]1003号

批复编号:〔2015〕850号

资金来源:预算内

计划完工时期:45日历天

采购预算(元): 一标段:¥1,250,000.00;

二标段:¥125,000.00。

保证金(元):一标段:¥20,000.00;

二标段:¥2,000.00。

采购人:鹤壁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韩女士****-*******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一标段:医废处置灭菌设备等一批;二标段:电蒸汽锅炉等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800元/份;二标段3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8:30至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 年11月13日上午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注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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