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私募法律服务比价方案
长发私募法律服务比价方案
一、单位来源
社会面公开发布选取。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主要为长发私募未来拟组建的两支基金提供专项法律合规服务,具体服务如下:
1.针对基金设立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列席重大投融资论证分析会议等并发表法律合规意见;
2.审查相关协议,为两支基金的设立和备案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及线上咨询;
3.根据业务需要制定、修改基金合伙协议;
4.协助长发私募完成两支基金在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的备案工作;
5.根据基金业协会的反馈意见协助长发私募整改并提交补充资料直至备案通过;
6.按基金业协会监管要求,协助长发私募就两支基金的组建出具各类协议及文件;
7.若两支基金中投资人发生变更,协助长发私募完成基金在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的变更登记工作及合伙协议、配套文件的修改工作;
8.协助长发私募与业务合作方进行商务谈判、参加长发私募组织的项目会议等必要工作,协助长发私募对基金设立和备案环节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
9.应长发私募要求提供的与组建两支基金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服务要求
1.项目负责律师对合同修改响应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2.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进行重大人员调整,无法满足项目业主提出的服务要求和响应时间,项目业主有权随时解除协议,要求其立即撤场,据实结算。同时按次低合格投标人顺序重新选取中标人。
3.项目业主有权对项目团队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在项目团队存在对工作质量不负责和不作为及完成时限不保证的情况下,项目业主有权随时解除协议,要求其立即撤场,据实结算。同时按次低合格投标人顺序重新选取中标人。
(三)服务期限
首支拟组建基金自中标之日起至此基金备案完毕之日,第二支拟组建基金自决定启动组建之日起至此基金备案完毕之日。
(四)项目业主
长春长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报名公司要求
(一)资质要求
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在中国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属于律所分所的应当总所完成备案),需提供在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公示《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基本信息情况表》中列示证明。
(二)人员要求
1.律所执业律师5人(含)以上,需提供人员列表及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含年检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团队律师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律师及辅助律师、驻场律师(如有)),均持有律师执业证。提供分工明确的人员列表及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含年检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律师应执业10年以上,提供律所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或执业证号满足年限要求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律师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
(1)政府机关或国企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经历至少1项,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业主单位性质证明(例如企查查等网站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协助客户成功完成至少1支基金产品备案的服务经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基金产品备案函证明复印件)。
(三)律所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国企或机关单位的包括不限于常年法律顾问、诉讼委托、非诉法律事务法律服务经历。需提供委托合同及业主单位性质证明(例如企查查等网站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如律所成立未满3年,需提供成立至今所有完整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五)信誉要求
律所信誉良好,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无行业被投诉并查实不作为或不尽责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罚。由律所出具法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六)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上述(一)至(五)条款要求材料应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明确列明,如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将被判定为资格不合格,不参与后续报价。
四、报名方式及比价详情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发至指定邮箱ccdgbijia@163.com(仅发送报名登记表),要求报名登记表命名成(长发私募法律服务机构比价项目+公司全称)。
(二)比价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长发金融创新中心会议室(2218会议室),报价机构需提前30分钟入场,现场按要求在比价截止时间前完整提交纸质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比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文件将被拒收。资格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递交密封的报价单。报价机构需提前准备好经盖章并签字的确认函、放弃函(详见附件3),以便比价现场最终确认或放弃。
(三)比价办法:
1.现场首先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依次进行现场报价。由合格的最低报价机构填写确认函;若最低报价机构放弃,则填写放弃函,并依次顺延至次低值报价机构,依次进行直至最终确认。
2.如出现多个同等最低报价机构情况,则当场二次报价,由报价最低者中标。
3.最终确认结果直接通知成交单位,如2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视为未成交。
五、报价要求
取费标准:参照《吉林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投标人自主填报法律服务价格,两支基金服务费用一致,投标人按单支基金服务价格进行报价,每支基金服务费用不得超过最高限价5万元。
六、监督单位
长发集团纪检监察办公室。
七、评审小组组成
长发集团工程项目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投资企管部、综合办公室。
八、成交机构使用须知(可根据项目自行调整)
(一)成交机构必须签订承诺书,确保全部任务执行确认的最低报价,并保证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且完成项目业主的项目要求。
(二)成交机构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如因非项目业主原因无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业主有权对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者,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委托,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同时该机构将被列入长发集团失信名单,永不再录用入库。
(三)若驻场律师/项目负责律师不遵守项目业主规章制度或有项目业主投诉并经查实的,项目业主有权利提出解约,对已经服务完毕月份按照合同约定据实结算,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应在接到解约通知后按要求交接工作并及时退场;同时该机构将被列入长发集团失信名单,永不再录用入库。
(四)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进行重大人员调整,无法满足项目业主提出的服务要求和响应时间,项目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关系。
(五)失信名单内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长发集团失信名单,其名下所有机构不再录用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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