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汛期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 ”理念,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补齐短板弱项,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筑牢地质灾害防御防线。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吉汛〔2023〕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类型及地质灾害预测
我县位于吉林省中南都,地处长白山脉向松辽平原过渡的丘陵地带。经排查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其中重点隐患点1处(河源镇保南村),规模等级均为小型。灾害类型分别为崩塌28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1处。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主要诱发因素,我县地质灾害预防的重点区域为景台镇、马鞍镇、西苇镇和河源镇等乡(镇),主要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重点防范时段在6~8月份。
地质灾害是由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因素引发,其中由于人为修路、采矿、切坡建房等活动形成山体陡崖和地下空洞,在降雨冲蚀或地震、冻融等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数量较多。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制定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地段)如下:
(一)重点预防的泥石流沟(渠)1、马鞍山镇岗阳村八家子排水沟。2、西苇乡蛤蟆塘村排水沟。
(二)重点预防的铁路是“长春-辽源”铁路伊通段;重点预防的公路是河源镇宝南村宝南水库北岸崩塌隐患点以及西苇镇位于中山区的公路和乡村道路两侧山体;
由于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局部地段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三)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亚泰矿业、兴鑫矿业、吉兴矿业、双吉矿业等生产矿山;景台镇永久村、核桃背村、房身村采空区;
(四)重点预防的景区
上海盛旺集团景台镇永久村长庚生态园。
各乡(镇)政府定期对本辖区内的山体、陡坡、水库岸边山坡、河道沟谷两侧、桥梁隧道坡体等进行巡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汛期要定期进行巡查指导。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导。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部署、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减灾”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要配合应急部门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预报系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乡(镇)要制定相应的预案,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和防治工作并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各乡(镇)政府要一如既往地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三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四要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扩大发布的覆盖面,实现重点防治区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等预警信息全覆盖,增强准确性和时效性;五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县自然资源局要结合典型事例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干部和骨干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对群测群防员要给予适应经济补助,提高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根据本地情况,配合镇政府及应急部门开展相关演练或自行组织小规模的地质灾害单灾体演练。对于人口密集区的重要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确定警报信号、撤离路线、临时避险场所等,发放一表两卡,提高受威胁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四)加大监管力度,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自然资源局应严格依法管理,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内容落实好。要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
(五)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自然资源局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应急、气象、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受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预防并进行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要予以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对气象部门预报有强降雨的地区,要开展险情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
四、巡回检查计划和突发地质灾害调查
(一)巡回检查计划。县委督察室组织应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将于6月份-8月份,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部分乡镇进行汛期防灾工作巡回检查。各乡(镇)政府也应结合本地实际,要全面开展“三查”,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坚决落实群测群防制度。
(二)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当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局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灾害现场,开展灾情、险情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当出现重大灾情时,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做好灾害调查,为乡(镇)政府及应急部门的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自然资源局主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电话:0434-******* 0434-*******
附件:C:\fakepath\伊通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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