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属茶园、西彭、土主污水处理2023年交通车租赁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属茶园、西彭、土主污水处理2023年交通车租赁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属茶园、西彭、土主污水处理2023年交通车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属茶园、西彭、土主污水处理2023年交通车租赁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中标人分别与下属单位土主、茶园、西彭处理厂分别签订合同,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服务范围
茶园污水厂
茶园污水厂现有39名职工,单次最大乘坐需求为15人,考虑到职工有倒班,结合实际,需租赁一辆20座的交通车(含驾驶员)。暂估趟数835趟,据实结算,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离茶园污水厂最近的轻轨站为长生桥轻轨站,计划长生桥轻轨站与茶园厂之间每天往返5趟,具体行车路线如下:
(详见比选文件)
西彭污水处理厂
西彭污水处理厂现有生产管理、化验、管网、运行等共计24名职工参与生产运行工作。
西彭厂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泥壁村,路程偏远,且厂区附近无公共交通。为便于职工上下班,拟租用中型客车(含驾驶员)作为职工摆渡车辆。
经统计,西彭厂最大乘坐需求为9人次,每天西彭汽车站(离厂区最近公共交通站点,距离约4Km)—西彭厂往返3趟。暂估趟数650趟,据实结算,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型客车时间、线路表
(详见比选文件)
土主污水处理厂
乘坐需求:经统计单趟最大乘坐需求为13人次,拟租赁1辆15座的摆渡车(含驾驶员);
行车路线:摆渡车每天于微电园地铁站-土主厂厂区之间往返5趟;暂估趟数912趟,据实结算,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土主污水处理厂摆渡车时间线路表
(详见比选文件)
2.2、服务地点:
重庆西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泥壁村6社)。
重庆土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向家坪村李家坝组60号)。
重庆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四平村茶园污水处理厂)。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重庆市2022-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公司名单》内的交通运输企业。
3.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提供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按照本项目各厂区需求提供摆渡车:
计划全年365天乘车,返空趟数不得单独计费。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乘坐趟数,趟数增减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趟数增减为由,向比选人要求调整单趟摆渡车的租赁费用。(投标人需对此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车辆,服务车型须为考斯特品牌及以上车型(配备有空调系统,暖风系统,影音系统等),(提供车辆行驶证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驾驶人员驾照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驾驶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购买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车辆及驾驶员无违章待处理证明),不得提供使用超过5年的车辆(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需承诺服务司机必须是责任心强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大客车经验,并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提供“无交通责任事故”承诺书原件)。在服务过程中,如项目业主方发现司机不符合要求,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3.5投标人需承诺建立服务车辆详细维修保养记录和电脑管理档案,保证一车一档及车辆维修后的有效跟踪,业主方有权抽查维修保养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3.6投标人需承诺服务车辆必须按业主方指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起点上客,如因投标人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致使车辆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才到达起点,投标人同样要派车但应扣除当次车费的10%;晚点30分钟,扣除当次车费的20%。服务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事故超过30分钟的,业主方可采取四人/辆乘坐出租车回目的地,所发生的车费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
3.7投标人需承诺服务车辆载客必须严格按双方签订的路线行驶,投标人如有违反,应扣除当次车费的20%;如确实需要调整,双方共同协商;在特殊情况(如修路、塞车等)下,业主方有权临时改变原定的行驶路线,无需增加费用。(提供承诺书原件)
3.8为本项目提供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整。
3.9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同类摆渡车辆租用的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与用户评价证明,合同需与用户评价证明一致)。
3.10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3.11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06月30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7月0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比选采购中心。
4.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覃老师
电 话:173*****721
标签: 交通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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