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数字平台招标公告

自治区公安厅数字平台招标公告

自治区公安厅数字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2015)GK-179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工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XJZFCG(GK)2015- 154

二、招标项目名称:数字平台

三、采购单位名称:自治区公安厅

四、采购机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第一包 出入境管理局通行证制证设备采购项目,电子大陆证制证三联机3台;

第二包 自治区公安厅道路交通监控中心及机房维护工作,系统维护。

第三包 科信总队192节UPS电池更换,铅酸蓄电池12V/100AH、64节。12V/150AH、128节。

第四包 科信总队内线电话核心程控交换机维保项目,程控ZXJ10交换机 三年维保。

第五包 新疆公安厅公网接入平台安全通道维保项目,购买针对新疆公安厅公网接入平台安全通道中部分即将过保重要安全设备的三年维保服务。

第六包 新疆公安厅主页站群维保项目,新疆公安厅主页站群维保项目2年。

第七包 新疆公安厅专业研判工具维保项目,新疆公安厅专业研判工具维保服务。

六、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合法经营,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八、招标文件取得方式: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要求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直接到我中心计划监审部拷贝招标文件(免费拷贝。须自带U盘。不提供邮递及电子版发送服务)。同时须在《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没有登记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招标文件取得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应于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逾期不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采购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厦(人民广场南侧)A座14楼

十四、拷贝招标文件联系人:米日古丽 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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