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唐山海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审批投资核字【202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海港区城市公共事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唐山海港区城市公共事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唐山海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项目 2.1.2建设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2.1.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计划修建2座污泥干化厂房(按远期规模新建),配备污泥干化工艺设备一套(按近期规模新建);修建污泥暂存仓库以及废旧物资仓库(按远期规模新建)。同时配套环形道路、管线、路灯及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厂房和库房为钢结构。本工程为新建工程,污泥干化车间近期处理规模为20吨/天,远期处理规模为40吨/天。本工程按近期处理规模新建一套污泥干化工艺设备。按远期处理规模新建车间厂房,共新建两座,单座占地面积634.6平方米,两座总占地面积1269.2平方米。按远期规模新建配套合库总占地面积669.68平方米,新建围墙251米,改造围墙190米,区域南北两侧各新建一个大门,北侧大门宽14米,南侧大门6米。新建环形路面积1889.7平方米,绿化面积1986平方米,配套敷设给排水管线,新建雨水管道规格为d400,修建总长度300米。新建污水管道规格为d300,修建总长度220米。新建给水管道规格为DN150,修建总长度350米。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唐山海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施工开工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说明: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②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负责人不能兼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1.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3)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招标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如有问题请咨询客服电话400-0311-616。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施工资质要求,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03 09:00:00 至 2023-07-0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 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5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签: 总承包 减量化
招标 业主
河北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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